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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55Q/2025-10526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日期: 2025-07-17 15:20:46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绍劳鉴[2025]330683615号)

发布日期:2025-07-17 15:20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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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于2025年4月28日受理的张胜立(4****************X)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案,已依法于2025年6月16日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本委于2025年6月20日邮寄你单位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2825号绿地鸿海大厦B座20702-E23室)后因电话无法接通退回,随后联系你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再次邮寄该地址,本委于2025年7月4日再次邮寄你单位后因电话无法接通退回。因无法向你送达,现特向你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绍劳鉴[2025]330683615号)(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因涉及到个人隐私,不显示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如有疑问,请联系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0575-83184436

附件:绍劳鉴[2025]330683615号.pdf



绍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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