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532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7-21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1 16:4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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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斯科嘉裕密封件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米密封条项目

嵊州市浦口街道浙锻路89号

浙江斯科嘉裕密封件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租用位于浦口街道浙锻路89号的浙江嘉裕工业有限公司厂区3号闲置厂房的3楼及2号厂房1楼东侧部分区域(租赁建筑面积约4000m2),通过购置密炼机、开炼机、过滤机及硫化生产线等生产设备,采用炼胶、挤出、硫化等生产工艺,实施密封条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4500万米密封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配料间密闭,炭黑、填充剂、促进剂暂存罐投料口内部设置负压吸风装置,密炼机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配料、密炼机投料废气收集后经一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设置独立封闭的炼胶车间,设备采用软帘隔离,并在密炼机出料口、过滤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炼胶废气收集后进入一套“低温等离子+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废气收集后,每3条生产线废气进入一套“碱喷淋+除雾+低温等离子+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两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2

嵊州市盛丰模具有限公司年产300吨电机塑料配件及100套注塑用模具建设项目

嵊州市浦口街道高翔路98号厂区3号厂房

嵊州市盛丰模具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租用嵊州市申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浦口街道高翔路98号厂区3号厂房1F闲置车间进行生产活动(租赁面积为600m2)。购置注塑机、破碎机、加工中心、火花机等设备及设施,采用注塑、破碎、机加工等工艺,实施电机塑料配件、注塑用模具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300吨电机塑料配件及100套注塑用模具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注塑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嵊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90973、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