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78R/2025-105328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发布机构: | 嵊州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5-07-22 11:41:06 |
嵊州市山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锦玉园二期项目,东至仙湖路,西至临江路,北至阮彭路(暂名)南至章村路(暂名)。用地面积49905㎡,总建筑面积118215.27㎡。为满足建筑节能、消防等相关规范以及优化户型结构,现对该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总平面图调整:优化总图布局,调整消防回车场地、地面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停车区域;加大住宅与配电房之间的间距;S2门头结合景观方案,对造型进行了优化,并新设景观构架;S3门头结合景观方案,对造型进行了优化,取消室外回廊;因节能要求,高层屋面新增光伏板。
2、一层调整:因地下室出地面管井及人防疏散需要,首层部分新增排风井、补风井、疏散楼梯,结合室内设计深化,部分水井、弱电井配电间位置调整;架空层区域内部分调整为公共空间;多层住宅新增透空式庭院围墙;物业经营及物业管理用房、配电间、消控室建筑面积和位置调整。
3、户型调整:高层169户型升级为180户型;高层139户型内部优化,空中花园、飘窗北侧书房位置调整(涉及17幢、18幢、22幢、23幢);高层28幢户型160+139户型更替为139+139户型;高层37幢楼新增二层局部架空,户数减少一户(涉及二层西边套);小高层三层阳台新增露台,二层门头造型调整(涉及25幢、29幢、32幢、33幢);小高层边套户型由169户型更替为166户型,中间套由159户型更替为165户型(涉及25幢、29幢、32幢、33幢);多层住宅户型二层南侧新增雨棚。
4、地下室调整: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电动自行车、地下机动车停车库车位排布优化;地下室边界扩大,储藏间和采光井调整,新增地下设备机房。
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08月01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今日嵊州》、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三江街道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三江街道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丽湖小区27幢,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336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