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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536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7-24 17:30:4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4 17:30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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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年产 2000 吨高精密不锈钢制品技改项目

嵊州市崇仁镇下应村

浙江本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企业陆续新建了 3 台退火炉(其中 1 台为低温退火炉)和 1 台压延机,企业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 年 9 月 2 日经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后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嵊环罚[2024]63 号)。由于新建设备(3 台退火炉和 1 台压延机)尚未投入使用,现补办环评手续,并新增分条机、点焊机、外圆磨床、拉矫机等设备,建设新增年产 2000 吨高精密不锈钢制品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总产能为 3500 吨高精密不锈钢制品。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崇仁镇污水厂集中处理。

废气:压延废气经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本项目液压油、轧制油产生的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故不考虑废油桶产生;液氨通过钢瓶运输、包装,空钢瓶由供应商直接回收、流转,故不考虑废钢瓶产生。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

康正声学(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只扬声器、10万只音箱控制组件、20万只专业音箱项目

嵊州市长乐镇M2023-30号出让地块

康正声学(浙江)有限公司

拟投资10000万元,购置丝印机、测试仪、扬声器生产线、木加工设备、喷涂设备、注塑机等生产设备,采用印刷、粘合组装、木机加工、喷漆、打磨、注塑、组装等技术或工艺,实施扬声器、音箱控制组件及专业音箱的生产。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做好施工期扬尘防治;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不排放,沉淀下来的建筑泥浆依法清运处置;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定点收集处理,不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活动,禁止夜间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处理,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处置单位及时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隔油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长乐镇污水处理厂(二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印刷、胶水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经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木工粉尘采取关门关窗封闭式作业,粉尘经中央集尘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经 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腻子打磨粉尘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 25m 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涂房集风口设过滤棉吸附预处理漆雾,经收集的喷涂有机废气与注塑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净化后尾气经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废气、白乳胶废气、腻子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砂纸、废布袋、木边角料及降尘、木工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废组件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分类堆放暂存,并定期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抹布、油墨清洗废液、废弃 PCB 主板、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喷枪清洗废液、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腻子打磨粉尘经鉴定后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则按一般固废进行利用处置;否则即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嵊州市金帝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不饱和聚酯料团(BMC塑料)项目

嵊州市三江街道阮彭路888号

嵊州市金帝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拟投资3000万元,购置2条BMC自动生产线以及电子台秤、分散机、捏合挤出一体机、包装机、冷却机、塑封机(试验用)等设备,采用投料、计量、搅拌打浆、捏合、挤出、分切、包装、测试等工序实施不饱和聚酯料团(BMC塑料)的生产。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1万吨不饱和聚酯料团(BMC塑料)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BMC 塑料生产废气以及试验废气采用整体集气的方式,收集的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固废:废塑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在室内一般固废堆场分类堆放暂存,并定期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在室内一般固废堆场分类堆放暂存,并定期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油、废液压油及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107961、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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