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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96F/2025-1051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日期: 2025-07-08 15:26:32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8 15:26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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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嵊州丹迪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万个小笼包、750万个虾饺皇、300万个红糖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嵊环建〔2025〕79号

2025.07.07

25-79绍兴市嵊州丹迪食品有限公司.pdf

公告期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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