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5-6543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1-20 16:46:56 |
《嵊州市推进新一轮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计划(2025-2027)》政策解读 | ||||||||||
| ||||||||||
一、制定背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新一轮“长高长壮”行动加快培育制造业一流企业的通知》精神,加快推动全市一批“有意愿、有活力、有市场、有前景”的制造业高成长企业迅速“长高长壮”,全力打造具有嵊州特色的优质企业方阵,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家、省和绍兴市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一流主体等工作要求,市经信局先后走访了20多家有成长潜力的企业,问询企业的发展意愿、前景以及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同时结合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于2024年11月修改完善形成《嵊州市关于深化推进新一轮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计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各相关部门,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采纳1条,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8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嵊州市关于深化推进新一轮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计划的通知》共七方面内容: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培育对象及认定标准、政策激励、培育路径、工作保障、实施时间七方面组成,成立市制造业企业“长高长壮”行动工作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开发区(高新园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局及属地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四、适用范围 培育企业应为依法在我市设立、注册并在本市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集团口径为准。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刘麟、裘蒙力 联系电话:83182208、83129560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