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5-65432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1-20 16:21:47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政办〔2025〕6号 |
文件统一编号: | DSZD01-2025-0002 |
嵊州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
询价、定价工作管理意见(试行)
为规范我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定价工作机制,提高项目造价控制水平,确保公共建设资金有效利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本意见所称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以财政性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统一借贷的资金或国有企业单位、国有控股单位投入资金为主要来源,单项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1.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
2.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
3.全部或主要使用政府部门管理或者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公共资金的项目;
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
5.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6.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二)本意见所称无价材料(设备),是指在《浙江造价信息》《绍兴造价信息》正刊中未刊登信息价,也未在浙江省、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在官网发布有信息价的主要材料(设备)。其中《浙江造价信息》《绍兴造价信息》正刊中未刊登,但在其他省市及浙江省内其他地市的造价信息正刊中刊登的主要材料(设备)属于无价材料(设备)。可以利用正刊信息价进行组价的材料(设备)不属于无价材料(设备)。可单独招标采购的专业设备、艺术文化类等无法定性定量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意见所称的询价、定价,是指建设单位为获得准确价格信息,按规定程序实施,结合项目实际,综合应用供应商资信、服务、报价等信息,进行市场价格水平分析比较,合理确定建筑市场要素价格的活动。
(四)本意见适用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阶段、施工阶段及其它需要询价、定价的情形。施工图内容清楚完整,且有相应定额可以套用,询价时原则上应询主材单价。
二、工作职责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项目造价控制工作的主体责任,在无价材料(设备)的询价、定价等工作中负责审核无价材料(设备)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对材料(设备)的专业规格、标准等技术参数的合理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询价程序规范性和询价结果负责;依托造价控制线上监管系统在线填报汇集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定价信息,实时形成嵊州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市级信息数据库。
(六)无价材料(设备)市级信息数据库作为信息价的补充,仅作为建设单位开展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工作、暂定价设定、概预算编制、设备招标(采购)预算价等的参考,不能直接作为定价依据。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涉及无价材料(设备)的,各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当重新开展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定价工作。
(七)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中常用无价材料(设备)清单进行梳理,对建设单位使用无价材料(设备)的标准进行指导。市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无价材料(设备)的造价控制监管。
(八)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定价一般流程如下:
1.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根据所需的无价材料(设备)开展询价工作;
2.建设单位自行或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参数要求,选择同档次的三家及以上的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询价,填写《嵊州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函》(以下简称《询价函》),《询价函》应标明每项材料(设备)的产地、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等级、询价时间、询价用途等信息,并提供供货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料和联系方式;
3.建设单位对上述询价程序和《询价函》进行审查,审查无意见后审批确认定价,并填制《嵊州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定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无价材料(设备)最高限价一般以符合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4.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将《询价函》《审批表》上传至造价控制线上监管系统并填报相关信息录入市级信息数据库;
5.《审批表》中的无价材料(设备)在市级信息数据库中已涵盖,但价格高于同类型材料(设备)最近录入价格的,建设单位还应说明理由。
三、责任追究
(九)项目预结算审核时,建设单位未提供《询价函》《审批表》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十)在各级、各类检查监督工作中,发现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程序不到位、定价不准确的,造成损失较大的或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需应用本条款,已实施的项目,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
(十一)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在实施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工作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违法责任。
四、附则
(十二)本意见自发布日起施行。
(十三)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嵊州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函
2.嵊州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定价审
批表
附件1
嵊州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函
序号 | 材料(设备) 名称 | 产地 | 品牌 | 型号 | 规格 | 质量 等级 | 其它技术 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价格 形式 | 合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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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询价日期: | |||||||||||
询价用途: | ||||||||||||
报价单位: (单项合价大≥3万元的 需盖章) | 联系方式: | |||||||||||
建设单位(盖章): | 询价中介机构(盖章): | |||||||||||
备 注: | 1.供应商盖章的其它形式报价单可以作为附件,但建设单位仍应按本表填写完整。 2.价格形式可为综合单价或主材单价,综合单价是指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主材单价是指材料主材价,不包括安装费、税金等费用。 3.询价用途可为预算阶段询价、施工阶段询价及其它需要询定价的情形。 |
附件2
嵊州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无价材料(设备)定价审批表
序号 | 材料(设备) 名称 | 产地 | 品牌 | 型号 | 规格 | 质量 等级 | 其它技术 参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价格 形式 | 合价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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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询价日期: | |||||||||||
询价用途: | ||||||||||||
信息数据库中最近价格(元) | 经办人: | |||||||||||
建设单位(盖章): | 审核人: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其它说明: | ||||||||||||
备 注: | 1.价格形式可为综合单价或主材单价,综合单价是指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主材单价是指材料主材价,不包括安装费、税金等费用。 2.询价用途可为预算阶段询价、施工阶段询价及其它需要询定价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