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5-000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01-06 18:22:54 |
《嵊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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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嵊州市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嵊政办〔2021〕98号)(下称原《办法》)于2021年9月13日发布,该《办法》的实施对规范我市工程变更管理,降低各类风险,节约建设资金,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工程变更专业性强,变更原因复杂,涉及建设主体众多,原《办法》的实施过程中,在变更的范围、申报和审批程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够强等情况,影响了办理工程变更的效率。另外,我市的监管体制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二、起草过程 自2024年6月下旬来,市联审办就原《办法》的修改进行了专门调研,分别听取了有关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服务单位的意见,于2024年10月中旬形成初稿,形成初稿后又在发改局内部进行了充分讨论,11月初再分别书面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平台公司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完善变更程序。重新梳理原《条文》结构,按照“总则、工程变更范围及类别、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工程变更联审资料、责任追究、附则”编排,进一步明确了一般变更和应急变更的审批流程,明确每个流程的审批时效,使工程变更流程更加清晰、高效。取消原市工程变更联审领导小组,原工程变更联审会议纳入市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审议。 二是强调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在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时,项目业主需先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审查变更方案的安全性与强制性条文的合规性,降低变更安全风险。 三是强调了项目业主对工程变更的管理。要求项目业主明确一位专职责任人,建立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定期进行汇总,对项目是否超概算进行及时预警,同时负责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 四是内审机构提前参与。根据监管体制的变化,变更联审时邀请专门内审机构参与,以加强联审办的专业技术力量,无缝对接项目后续结算审计。 五是完善资金保障。市联审办相关工作费明确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六是完善各类表述。如“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为“政府投资项目”,如“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合同内的单项变更事项及其引起的相关相关内容的变化”调整为“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合同内的单项变更事项及其引起的相关工程造价的变化”等。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嵊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邱琳、李良校 联系电话:0575-82111111、0575-8379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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