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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5-664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3-19 19:43:24

《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19 19:43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浏览次数: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和嵊州市城市建设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嵊州市声环境现状、嵊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用地用海、嵊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用途分区、嵊州市重大基础设施线等资料基础上,对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以此为合理规划嵊州市总体布局、为成功创建“宁静小区”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及基本要素保障,并为嵊州市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噪声纠纷评判等提供一定的规范依据。

二、起草过程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牵头起草《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4年9月9日至15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根据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10月8日—16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无反馈意见。

制定本文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浙发〔202335号)和《绍兴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42025年)》(美丽绍兴办〔20241号),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对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在2018年的嵊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基础上进行调查,划分范围为《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中心城区范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在分析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城市环境管理要求等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功能区的划分和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城市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适用区域划分及其执行标准。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施行,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人:胡其琛

联系电话:831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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