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5-664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03-19 17:09:00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嵊政〔2025〕14号
文件统一编号: DSZD00-2025-0001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17:09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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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536        

(此件公开发布)

 

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不断改善声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宁静舒适的声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嵊州市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和《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分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以《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范围,共涉及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浦口街道、甘霖镇、黄泽镇、仙岩镇。

一、声环境区划及其分类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在分析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城市环境管理要求等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功能区的划分和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城市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适用区域划分及其执行标准。

(一)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0类、1类、2类、3类、4类,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0类、1类、2类、3类、4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见下表:

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二)其他有关概念

1.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其他区域。

2.近期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做的安排。

3.交通干线: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内河航道。应根据铁路、交通、城市等规划确定。

4.区划单元:在区划工作中,由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等明显线状地物和绿地等围城的城市结构、布局和环境状况相近的居、街委会或小区。

5.用地类型:类用地包括GB50137-2011中规定的居住用地(R类)、公园绿地(G1类)、行政办公用地(A1类)、文化设施用地(A2类)、教育科研用地(A3类)、医疗卫生用地(A5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类)。

类用地包括GB50137-2011中规定的工业用地(M类)和物流仓储用地(W类)。

6.交通干线边界线: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地外坡角。

7.临街建筑:交通干线边界线外拟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

二、区划主要方法

(一)规划的划分次序

区划宜首先对013类声环境功能区确认划分,余下区域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此基础上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

1.0-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该区域内及附近区域应无明显噪声源,区域界限明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

a)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保持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

b)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a)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

b)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a)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规定的区域;

b)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2.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

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

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铁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同上。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各地划分时,应按照上述规定的距离范围确定具体值。

(二)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

嵊州市声环境功能区中按照乡村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的主要包括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浦口街道、甘霖镇、黄泽镇、仙岩镇以外的乡镇及其范围内山区和未规划开发利用区域。上述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其他规定

1.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中划出,定为2类或1类声环境功能区。

2.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3.尽量避免0类声环境功能区紧临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情况。

4.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市规划的逐步实现,及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5.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型。

6.区划图图示

区划图用不同颜色或阴影线在相应地图上绘制,各区域的颜色或阴影线规定如下表所示:

 

三、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及说明

(一)划分结果

嵊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4类,包括1类、2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面积为123.53km2

1类标准适用区有3个片区,适用区面积为16.601km2,占规划总面积的比例为13.44%

2类标准适用区主要有7个片区,适用区面积为59.38km2,占规划总面积的比例为48.07%

3类标准适用区主要有5个片区,适用区面积为47.551km2,占规划总面积的比例为38.49%

4声环境功能区涉及交通干线共45条,其中铁路干线5条。

结合以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析,整合得到嵊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详见附件2)。其中浅绿色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浅蓝色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褐色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红色为公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4a类声环境功能区,紫色为铁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划分说明

1.本区划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2.划分优先等级:1类区、2类区、3类区划分的区域中包括4类区的,执行4类区;划分为4b类区与4a类区有重叠的部分,执行4b类区。

3.各功能区的环境噪声Leq值有520dB(A)之差,为处理这一功能区的毗邻问题,规定:(1)边界附近的开发、改建项目要确保高标准功能区一侧的敏感点达标;(2)加强低标准边界侧的噪声治理,尽量不因低标准功能区噪声源的存在而影响高标准功能区的标准实施。

4.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为4类区。

5.在建、己批建或规划己确定的交通干线,按交通干线性质,确定其周边区域执行相应功能区类别。

6.用地现状与城市总体规划用途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依据。

7.本方案对0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做划分。

8.本区划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适时调整,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与原区划对比分析

2019年的《嵊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中辖区范围内共涉及1类标准适用区域4个,2类标准适用区域6个,3类标准适用区域4个,24条公路及其余规划道路,2条铁路;本次规划涉及1类标准适用区域3个,2类标准适用区域7个,3类标准适用区域5个,4类标准适用区涉及45条公路及其余规划道路,5条铁路。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是以《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嵊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为基础进行划分的,各类功能区域面积均有所调整(详见附件3)。红框、玫红框、黄框、紫框区域为功能区调整区域。其中红框内的划分区域根据《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区域混杂有商业用地,结合邻近区域已划分为2类,由原方案中的1类调整为2类。玫红框内的划分区域根据《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区域混杂有一类工业用地,结合邻近区域已划分为3类,由原方案中的1类调整为3类。紫框内的划分区域根据《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区域主要为工业用地,由原方案中的2类调整为3类。黄框内的划分区域根据《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区域主要为一般农业区、村庄建设区,由原方案中的2类调整为1类。

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情况表

类别

原区划

现区划

片区数

面积

km2

片区数

面积

km2

4

26.069

3

16.601

6

59.927

7

59.380

4

31.784

5

47.551

24条公路及其余规划道路,2条铁路

/

45条公路及其余规划道路,5铁路

/

总面积

117.78

123.53

注:表中统计的4类中的交通干线情况依照现行规划统计。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一)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二)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根据职能职责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准入,在道路规划建设、土地开发利用、房地产建设、环评审批、生态环境执法等管理工作中充分考虑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的管理目标。

(四)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区域应实时调整为4类声功能区。

五、本方案自公布日起30日后施行,原嵊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嵊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嵊政办〔20199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1.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2.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总图

3.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示意图

4.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4类区图


附件1

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

类别

功能区

片区(交通干线)名称

片区

面积

km²)

总面积

km²)

占区划总面积比例(%)

1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1G104国道—林溪路—江宁路—曹娥江(横)—北艇路—东南路—城中路—环城西路—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侧及北侧—中心城区规划边界—G527国道东南侧(山体西北侧)—山体北侧—明心岭路—东塘北侧—艇东路—常台高速—G104国道

12.462

16.601

13.44%

-2:藕塘边南侧—普田大道—中心城区规划边界—小山村东北侧边界—池塘西侧—玉山公馆西侧—藕塘边南侧

1.040

-3:曹娥江—南沿路—卡尔路—东南路—长广路—长宁路—卡尔路—长雅鹿—长乐江—曹娥江

3.099

2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1中心城区规划边界—常台高速—禹丰宾馆南侧道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

5.009

59.380

48.07%

-2:中心城区规划边界—浦南大道—四季印象东侧边界—G527国道G104国道—中心城区规划边界

3.599

-3:浦东大道—后门溪滩东侧—中心城区规划边界—绸缎路—老四明江—浦东大道

2.070

-4:中心城区规划边界—双菱东北边界—嵊张线—镇西路—东直街—坂黄线—黄泽江—中心城区规划边界

4.054

-5:中心城区规划边界—浙江神州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北门与黄泽江连线—G527国道—玉龙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园外弧形边界—G104国道—浦南大道—一景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

1.485

-6:林溪路G104国道—梓阴路—江宁路—经发路—经环北路—经福路—浙江三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侧绿化带—双塔路—天乐路—金雅利路—达盛路—环经西路—一景路—普田大道—藕塘边南侧—玉山公馆西侧—池塘西侧—小山村东北侧边界—常台高速—领带园一路—官河路—领带园五路—嵊州大道—领带园三路—常台高速—杨港路—四海路—甬金高速—

新昌江—新四路—茶坊路—池塘东侧道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澄潭江—甬金高速—蛟镇学校西南侧边界—G527国道—金霖府西南侧边界—嵊州凯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西北侧道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东侧及北侧—环城西路—城中路—东南路—北艇路—曹娥江(横)—江宁路—林溪路(除去-3:曹娥江—南沿路—卡尔路—东南路—长广路—长宁路—卡尔路—长雅鹿—长乐江—曹娥江)

39.735

-7:浙江凯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西侧道路—池塘东北侧—绍甘线—G527国道G527国道支路(池塘西侧)—中心城区规划边界—浙江凯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西侧道路

3.428

3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区域

-1:禹丰宾馆南侧道路—常台高速—艇东路—好运来路—艇东路—G527国道—中心城区规划边界—东塘北侧—明心岭路—山体北侧—G527国道东南侧(山体西北侧)—中心城区规划边界—禹丰宾馆南侧道路

4.963

47.551

38.49%

-2:中心城区规划边界—后门溪滩东侧—浦东大道—老四明江—绸缎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黄家岙西侧—中心城区规划边界—浦南大道—一景路—G104国道—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园外弧形边界—中心城区规划边界—普田大道—一景路—环经西路—达盛路—金雅利路—天乐路—双塔路—浙江三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侧绿化带—经福路—经环北路—经发路—经环北路—江宁路—梓阴路—G104国道G527国道—四季印象东侧—浦南三路—浦南大道—中心城区规划边界

26.091

-3黄泽江—坂黄线—东直街—镇西路—嵊张线—双菱东北边界—中心城区规划边界—玉龙线—G527国道—浙江神州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北门与黄泽江连线—中心城区规划边界—黄泽江

4.339

-4领带园一路—常台高速—小山村东北侧边界—中心城区规划边界—池塘东侧道路—茶坊路—新四路—新昌江—甬金高速—四海路—杨港路—常台高速—领带园三路—迪贝路—领带园五路—官河南路—领带园一路

8.237

-5嵊州凯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西北侧道路—金霖府西南侧边界—G527国道—蛟镇学校西南侧边界—甬金高速—蛟澄线—石坪村安置小区东侧及北侧—峰尖山南侧及西侧—澄潭江—

中心城区规划边界G527国道支路(池塘西侧)—G527国道—绍甘线—池塘东北侧—浙江凯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西侧道路—中心城区规划边界—嵊州凯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西北侧道路

3.921

4

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4a类:主干道:嵊州大道、官河路、茶坊路、普田大道、一景路、东南路、南田路、杨港路、卡尔路、兴盛街、双塔路、浦南大道、浦东五路、浙锻路、惠民街、环堤路、新104国道、G527国道(浦东大道)、甘南线、绍甘线、S207S310S312以及其余规划主干道

次干道:富豪路、长泰路、长宁路、北直街、江滨西路、艇湖路、纬五路、芷湘路、南三路、丹桂路、经盛路、经环东路、经环北路、江宁路、浦南三路、浦东一路、浦东三路、明心岭路、北艇路以及其余规划次干道

高速公路:常台高速、甬金高速、杭绍台高速

4b类:铁路:杭绍台高铁、金甬铁路、甬金高铁、绍嵊新市域轨道东线、绍嵊新市域轨道西线

道路长度722.53km

铁路长度19.47km

合计

123.53

100%

 

注:本次嵊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中的1类、2类、3类划分面积已包含4类声

功能区,4类声功能区不再重复说明面积占比情况。


附件2

 

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总图


附件3

 

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示意图 

 


附件4

 

嵊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4类区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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