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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900R/2020-577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0-04-27 11:43:03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

嵊州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11:43:0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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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通知,嵊州市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17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嵊政办〔2019〕11号)执行。

同时,嵊州市2020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继续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0号)执行。

附件:1.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doc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doc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9年度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doc

嵊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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