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00R/2020-5775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0-04-27 11:43:0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嵊州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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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通知,嵊州市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17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嵊政办〔2019〕11号)执行。 同时,嵊州市2020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继续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9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0号)执行。 附件:1. 2. 3. 嵊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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