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1-6975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11-02 09:46:08 |
主要负责人解读《嵊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推进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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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按照《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浙亩均办〔2021〕3号)、《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绍市亩均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原有的《嵊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推进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嵊政办〔2018〕113号)自2018年7月发布以来,已经评价了2017、2018、2019三个年度的亩均绩效,部分条款已不符合我市发展情况,现结合我市工业发展实际,重新草拟《嵊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推进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1年8月底组织开展了《嵊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推进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完成征求意见稿后,牵头组织在市政府召开会议,并根据各与会单位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对我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做出总体要求,从评价方法、评价分析、结果应用、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其他六个方面对评价的实施办法做出了详细规定,并在附件中明确了企业综合效益评价指标取数口径说明。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张小东 局长 裘蒙力 经济运行科 联系电话:831295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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