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1-66503 | 主题分类: | 房地产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5-26 09:33:37 |
图解《城市社区物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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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城市社区物业管理越来越受社会各界的重视,最新出台的《民法典》对物业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建设部联合九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物业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化,绍兴市于去年颁布了《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相关事务进行了立法。在此基础上,为提升我市的城市基层治理水平,完善城市物业管理体制,将党建引领推进小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城市物业全覆盖,将城市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美家园,经市委市府多次会议讨论研究,起草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建设局于2020年8月开始了《城市社区物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借鉴了周边县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和前期工作经验,并向市府办、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水投集团、供电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建设局、大数据中心、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高新园区(三界镇)、浦口街道、剡湖街道、三江街道、鹿山街道、甘霖镇、黄泽镇等单位征求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我局根据意见对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意见征集反馈及采纳情况)确保了《嵊州市直管公房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本文件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三、主要内容 《城市社区物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与改革目标、改革内容、工作要求三部分。以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为目标,政府持续完善城市物业管理体制,党建引领推进小区基层组织建设,改造提升实现城市物业全覆盖,数字化赋能提升城市物业水平,将城市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美家园。由市政府组织成立城市物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通过实施:建立健全城市物业工作体制、加强党建引领下的业主委员会建设、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保障、加快物业管理数字化改革赋能、推进开放式小区封闭和物业管理、规范和优化物业企业服务、着力破解物业管理难题这七项措施进行开展改革。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俞铮局长、周临渊主任 联系电话:833398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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