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规范村级工程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切实提高村级小型工程、村级项目招投标工程或资产资源类发包项目的实施效率,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确保工程优质、生产安全、资金节约、群众满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崇仁镇村级工程决策程序和审批办法进行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嵊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嵊州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嵊州市村级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市三资办〔2021〕7号关于修正调整资产资源管理等若干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发〔2017〕117号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18〕105号关于印发《嵊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1.什么是单项工程投资造价
单项工程投资造价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设备、技术劳务以及承包等市场上,通过招投标等交易方式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
2.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类别
a.建筑类:包括简易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新建、拆除、修缮、装饰等施工项目,新建项目仅限檐高在2.2米以下的施工项目。
b.交通类:包括村间道路、村庄道路、林间道路、田间道路及机耕桥(单跨4米以下)等简易道路建设,不包括公路和桥梁(单跨4米以上)项目。
c.水利类:包括小水渠、小水池、砌坎、河道清淤等简易水利项目,不包括水库、山塘、堤坝等影响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施工项目。
d.其他类:包括村庄绿化、美化、亮化项目以及操场、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3、工程验收流程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设计、施工、村级验收小组、监督小组等人员现场进行验收,检查工程质量合格情况。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解 读 人:吴海斌 副镇长(城建)
联系电话:0575-8379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