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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2-734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5-10 16:22:51

主要负责人解读《嵊州市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10 16:2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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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环境卫生保洁关系到城市整体形象,是民生关键小事。我市城区环卫保洁从2007年起实行市场化,已历经15年,在稳定中前行,在实践中完善,运作机制、操作标准逐步规范,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是,随着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的深入推进,保洁标准、垃圾分类等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我市环卫保洁工作仍存在责任主体分散、环卫企业多、保洁标准不一、设施设备落后、工人待遇不高、监管能力不足等众多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要窗口”和“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现代化网络型山水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关于加快市建设局与市城投集团工作移交理顺工作体制的实施方案》(嵊政办[2020]17号)文件精神,高标准做好城区保洁工作,精细化推进城市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和考评体系,为公众提供“客厅级”城市公共环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拟将我市各街道建成区和农村环卫保洁、垃圾分类收运等工作进行统筹谋划,以“数字化、信息化、机械化”为手段,通过市场化运作,精细化考核,构建城区环卫“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新格局。

二、起草过程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1月起开始织开展《嵊州市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起草工作,于2022年3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市府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城投集团、四个街道等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制定本文件主要依据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范围。本次“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实施范围为四个街道辖区。

二是明确运作模式。由城投集团和四个街道联合开展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分为两个片区,浦口街道和三江街道为一个片区,鹿山街道和剡湖街道为一个片区。由城投集团通过公开招标委托2家具有较强实力和工作经验的环卫企业分别提供市场化服务。

三是明确标准。道路保洁分级实行差异化保洁制度,分为17小时、14小时及一日二扫(7小时)保洁。道路保洁采用“机扫为主、人工为辅”的保洁方式。

四是明确招标要求。本次招标年限采用3+2的模式。即:确定服务期限3年,若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环卫作业效果好,达到既定的评分标准,可续签2年。

五是明确资金保障。“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估算约1.3亿元/年。实际以招标确定的金额为准。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李  纲  局长

               俞利洋  嵊州市环卫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0575--8312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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