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2-7342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2-05-10 15:59:34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政办〔2022〕26号 |
文件统一编号: | DSZD01-2022-00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嵊州市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州市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切实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逐步推进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体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重要窗口”和“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现代化网络型山水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和《关于加快市住建局与市城投集团工作移交理顺工作体制的实施方案》(嵊政办〔2020〕17号)文件精神,高标准做好城区保洁工作,精细化推进城市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和考评体系,为公众提供“客厅级”城市公共环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工作目标
以“城乡统筹、市场竞争、管干分离”为原则,以“数字化、信息化、机械化”为手段,通过市场化运作,精细化考核,引导和培育市场主体参与环卫保洁工作,构建城区环卫“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新格局,促进城区环境改善和市民生活质量提高。
三、运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次“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实施范围为四个街道辖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街道城区开放式公共场所(不包括河道和商住、企业自主产权区域),包括路面、人行道、绿化带、公共厕所、广场、公园及开放式小区等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园林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详见附件二:嵊州市街道城区环卫保洁范围清单)
2.街道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园林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
(二)运作模式
城投集团和四个街道联合开展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原则上分为两个片区,浦口街道和三江街道为一个片区,鹿山街道和剡湖街道为一个片区。由城投集团作为业主通过公开招标委托2家具有较强实力和工作经验的环卫企业分别提供市场化服务。环卫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成立管理团队,配置一定比例的管理人员,负责保洁人员、车辆设施的配置和管理。住建局、城投集团、属地街道对环卫企业开展监督、管理、考核。
(三)作业方式及标准
1.作业标准
城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席地而坐”精细化保洁标准做到:路面清洁明亮见本色,视野感觉良好、舒适。所有道路做到“六无”、“八净”,“六无”即无裸露生活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草、无砖头石块、无淤泥积水、无卫生死角;“八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果壳箱净、下水道进水口净、人行道树圈净、绿化带净、公交车停靠站公共自行车站净。
农村:工业园区、行政村的村内道路(包括主干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房屋边坑及沟渠等)及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白色污染、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桶)及周边整洁,无污水、异味,无黑臭、垃圾的池塘、沟渠及其他水面,塘坡、岸可视范围内整洁,河道管理范围内无翻耕种植和畜禽养殖行为。确保公厕整体全天候清洁、无异味,设施运行正常,公厕外环境整洁有序。“四害”孳生阶段要及时杀虫灭蝇。公共区域无乱张贴、乱涂画。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等周边区域,无暴露垃圾、零星废弃物,无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杂物,无杂草重生现象。对农村可回收利用再生资源,按照“两网融合”要求,及时进行回收。
2.作业方式
城区:
1)保洁方式:按照保洁重要性,分级差异化实行17小时、14小时及一日二扫(7小时)保洁制度。道路保洁采用机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方式,机扫为主、人工为辅。
2)垃圾分类及垃圾收运:①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其他垃圾、易腐垃圾采用桶装车“以桶换桶”为主的模式进行分类收运;北门新村、城隍坊、下元塘、千人坑等部分桶装车无法到达的区域,采用三轮车分类收集至中转站转运;②沿街商户:由工作人员上门分类收集至中转站转运;③有害垃圾实行定期专车收运;④建筑垃圾按照木头类、石块类、大件类、其他类等由属地街道(村社)、物业企业分类后,由专车收运。
农村:
1)保洁要求:主要道路12小时保洁,行政村区域8小时保洁,普扫完成后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2)垃圾分类及垃圾收运: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农户生活垃圾、农村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采用桶装车转运和压缩车直运等方式实行分类收运。农户生活垃圾收集,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庄,采取上门收集和自主投放两种模式进行。自主投放的,由村民按照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分法”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对分类不准确的村民要及时进行劝导和指导;上门收集的,由上门收集人员在上门收集垃圾时,及时将投放不准确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实现垃圾就地准确分类投放。上门收集人员按照8小时工作制进行作业,做到至少早晚两次上门收集,将垃圾收集至村集置点,动态巡回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实行定期专车分类收运。建筑垃圾按照木头类、石块类、大件类、其他类等由属地分类后,由专车收运。
(四)招标要求
1.服务周期
为做好“一把扫帚”保洁试点,本次招标年限采用3+2的模式。即:确定服务期限3年,若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环卫作业效果好,三年考核全部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的,可续签2年,续签年限内作业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
四个街道原农村保洁承包合同到期或者提前终止后,即移交至本次中标的环卫企业,移交后保洁要求和费用按照此次中标标准执行,服务年限与城区同步。城区沿街建筑墙面外的开放式公共场所中商住、企业自主产权区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产权单位可委托中标企业有偿服务,保洁标准和服务费用参照中标价执行。
2.招投标方式
由城投集团代表市政府作为业主单位,参考《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对嵊州市“一把扫帚”环卫保洁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用合格投标企业,并与之签订合同,同一家公司只能服务一个标段。
招标时要科学严谨编制招标文件,合理测算经费,严格设置评标细则,并明确作业范围、作业标准、考核细则、退出机制。在招标时科学合理合法设计评标办法,增加技术资信分比重,避免低价恶意竞标(商务报价分设置为20%)。特别是要加强竞标公司实力、业绩、现代化作业能力、智能管理水平、商业信誉等方面资质的审核和评估,以确保值得托付。科学严谨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服务采购方和供应方权、责、利。环卫作业内容要量化,人员、设备配备、作业模式、环卫数字化、信息化、机械化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
中标后,中标单位需缴纳三年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提供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担保。进场服务后前2个月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管理团队、作业人员、所需增加车辆设备全部到位,智慧环卫平台完成建设。
(五)考核标准
住建局、城投集团负责做好中标企业城区保洁服务质量的监管考核工作;四个街道负责做好中标企业农村保洁服务质量的监管考核工作。各责任主体可通过社会监督、智慧城管、第三方专业监督等方式,对中标企业实行监管,督促中标企业及时、高效完成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工作。(详见附件:嵊州市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项目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①日考核:对中标企业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日常工作质量,按考核标准,直接实行扣款,每月在承包费用中直接予以扣款结算;市民通过智慧城管、市长热线、投诉电话等各种途径反馈的问题,由监管单位核查属实的,按照同标准考核扣款。②月考核:结合中标企业日常工作质量、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评、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工作情况、公众媒体监督、安全文明作业、内部管理、领导批示等,每月对中标企业实行考核评优,考核分“优秀(≥90)、良好(80-90)、合格(60-80)、不合格(<60)”,对服务未达到优秀标准的,加大扣款力度;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不合格的,城投集团有权将中标企业清退出场,因此而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企业全部承担。③年评定:按照当年月度考核成绩进行年度服务质量综合评定,作为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依据。
四个街道农村按照农业农村局制订的标准做好考核工作。
(六)服务费支付
中标企业服务费用按月予以结算支付。农村由属地街道结算日常考核应罚款额,并将结果反馈至城投集团;城区由住建局和城投集团结算日常考核应罚款额。城投集团结合两块日常考核应罚款额和月度考核结果,结算支付月度服务费。
(七)资金保障
“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估算约1.3亿元/年。其中城区保洁面积约1170万㎡,保洁经费约9900万元;四个街道农村保洁经费约3100万元。实际以招标确定的金额为准。
四、工作职责分工
1.市住建局:负责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实施方案起草;负责指导城投集团和四个街道做好职责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城区环卫保洁工作的指导、监管、考核;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维工作;负责牵头城区环卫一体化移交;负责牵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
2.市财政局:负责“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的资金保障;负责做好保洁服务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
3.市水利局:负责城区主要河道保洁管理。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5.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垃圾分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执法工作。
6.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做好工业垃圾源头管控、收运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对涉及工业垃圾偷倒、乱倒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7.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环卫保洁服务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
8.市城投集团: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环卫企业卫生保洁、环卫设施管理、垃圾分类收运等工作开展管理、监督、考核;负责做好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环卫处置设施运维;负责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建设、运维管理和垃圾转运工作。
9.四个街道:负责辖区农村环境卫生监管工作;负责对环卫企业卫生保洁、垃圾分类、环卫设施管理、垃圾收运等工作开展管理、监督、考核;负责垃圾中转站规划选址、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负责与住建局、城投集团对城区环卫企业服务质量开展联合检查考核;负责封闭小区环境卫生监管;负责督促辖区内商住、企业等产权单位做好产权范围内的开放式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可督促产权单位委托中标企业代为保洁,并向产权单位收取费用,服务费用参照中标标准执行。
10.其他乡镇: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垃圾中转站规划选址、政策处理等前期工作。
五、工作保障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开发区(高新园区)、高铁新城、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及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和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完善转运体系。一是合理配置农村垃圾收集桶。各街道要根据各村垃圾量和垃圾分类要求,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收集桶。二是完善中转设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村一点、一镇一站的原则,建立村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转运点、镇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中转站。村庄规模较大的,应在村口便利位置建立垃圾集置点,要求地面硬化、通水通电、污水纳管。村内垃圾桶全部集中在集置点转运,垃圾收集车辆原则上不进村。各镇街要新建或者改建综合性垃圾压缩中转站一个,要求交通便利、道路硬化,配有压缩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满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垃圾分类、车辆停放等功能需求和环保要求。三是加强分类运输管理。建立健全定时、定点、定线的运输体系,确定每辆作业车辆的运输时间和线路,纳入智慧城管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检查考核、群众监督、执法保障等措施,严格执行分类运输,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
(三)强化监督考核。一是住建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行业指导和监管,会同城投集团,一起做好对中标企业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工作,加强对中标企业保洁人员和车辆设施配备、保洁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管力度。二是城投集团要在现有组织架构的基础上,加大人员配置,组建强有力的监管队伍。同时要制定详细的监督管理细则,完善常态化监管考核机制,中标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经费拨付挂钩,实行量化考核。严格制定退出机制,对于服务质量不能达到作业标准的环卫企业,坚决清退出场。三是属地街道要严格落实对环卫企业的监管考核机制,同时要将农村环境卫生纳入对各村和“一肩挑”书记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四是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街道农村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的检查考核,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各责任主体还可通过委托第三方、智慧城管、全民监督等方式,加大对中标企业的考核力度,切实提升中标企业服务质量。
(四)加强保障机制。一是财政保障。市级财政要做好环卫保洁工作经费保障,城投集团要做好垃圾中转建设资金保障。二是执法保障。执法部门在加大宣传发动的同时,要加强对偷倒乱倒垃圾、未分类投放垃圾等行为的检查执法,切实提升市民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意识,促进习惯养成。三是对环卫工人关心关爱。一方面要切实提升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水平,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200元/月,规范配备环卫工人作业所需的服装、雨衣、扫帚等作业装备,保障作业人员高温费、福利费等,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发动社会机构参与环卫事业,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等系列关爱活动,不断提高环卫工人职业荣誉感。
附件:一、嵊州市街道城区环卫保洁范围示意图
二、嵊州市街道城区环卫保洁范围清单
三、嵊州市街道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办法(试用版)
附件一:
附件二:
嵊州市街道城区清扫保洁范围清单
一、主要道路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清扫形式 |
1 | 北直街 | 老国商—嵊州宾馆 | 17小时 |
2 | 官河路 | 嵊州宾馆—嵊州大桥南端 | 17小时 |
3 | 官河南路 | 嵊州大桥南端—甬金高速 | 17小时 |
4 | 嵊新大道 | 甬金高速—嵊新交界处 | 14小时 |
5 | 嵊州大道 | 东桥南端—艇湖公寓(1478号灯杆) | 17小时 |
6 | 嵊州大道南 | 东桥南端—甬金高速 | 17小时 |
7 | 环城南路(兴盛街) | 西站红绿灯—上三线 | 17小时 |
8 | 杨港路 | 南田大桥—雅戈尔大道 | 14小时 |
9 | 东南路 | 医院路口—西站红绿灯(含) | 17小时 |
10 | 双塔路 | 经环西路—嵊张线 | 7小时 |
11 | 一景路 | 剡兴路—上三线 | 17小时 |
合 计 | |||
二、次要道路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清扫形式 |
1 | 艇湖路 | 北直街—双塔桥下205号 | 17小时 |
2 | 剡城路 | 北直街—环堤路 | 17小时 |
3 | 官河横路 | 北直街—相公殿北路 | 17小时 |
4 | 越秀路 | 北直街—嵊州大道 | 17小时 |
5 | 城中路 | 北直街—嵊州大道 | 17小时 |
6 | 江滨东路 | 国际大酒店—嵊州大道 | 17小时 |
7 | 江滨西路 | 国商—罗小线(西桥—罗小线为14小时保洁) | 17小时 |
8 | 医院路 | 嵊州大道—东南路 | 17小时 |
9 | 四海路 | 剡兴路—兴盛街 | 17小时 |
10 | 仙湖路 | 兴隆街—杨港路 | 17小时 |
11 | 三江东街西街 | 官河南路—信杨路 | 17小时 |
12 | 惠民街 | 官河南路—信杨路 | 17小时 |
13 | 丹桂路 | 芷香路—信杨路 | 14小时 |
14 | 新悦路 | 迪贝路—官河南路 | 14小时 |
15 | 芷香路 | 环堤北路—杨港路 | 14小时 |
16 | 西后街+市心街 | 西桥城门—北直街+市心街+市山弄路口 | 17小时 |
17 | 长春路 | 富豪路—长安路 | 17小时 |
18 | 长安路+长雅路 | 长春路—罗小线(长雅路14小时保洁) | 17小时 |
19 | 富豪路 | 西桥(含)—环城南路(含剡溪大桥14小时保洁) | 17小时 |
20 | 长宁路 | 长春路—罗小线 | 17小时 |
21 | 长广路 | 东南路—长泰西路 | 17小时 |
22 | 一景路 | 上三线—东郭转盘 | 7小时 |
23 | 达成路 | 经环西路—经环东路 | 7小时 |
24 | 经盛路 | 经环北路—嵊张线 | 7小时 |
25 | 经环西路 | 一景路—经环北路 | 7小时 |
26 | 经环北路+经环东路 | 经环西路—嵊张线 | 7小时 |
27 | 普田大道 | 嵊张线—浙锻路 | 7小时 |
28 | 双塔大桥 | 相公殿北路—经环西路 | 7小时 |
29 | 浦南大道 | 嵊张线—浦南三路 | 7小时 |
30 | 浙锻路 | 普田大道—东三路 | 7小时 |
合 计 | |||
三、连接线(外围道路、市郊道路)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清扫形式 |
1 | 嵊州大道 | 艇湖村(1478路灯杆)—填埋场 | 7小时 |
2 | 罗小线 | 嵊州大道—西站(含象鼻山庄前) | 7小时 |
3 | 西接线(长宁路+南田路) | 罗小线—嵊州高速南出口 | 7小时 |
4 | 嵊义线 | 西站—姚宅红绿灯(小砩村牌东14小时,西7小时) | 14小时 |
5 | 南田路 | 澄昌路—高速南出口 | 14小时 |
6 | 嵊州大道南 | 甬金高速—黄泥桥村口 | 14小时 |
7 | 嵊张线 | 上三线—高速黄泽出口 | 7小时 |
8 | 雅戈尔大道 | 嵊张线——104国道(含前园路) | 7小时 |
9 | 亭山路 | 一景路—杨港路(含连接杨港路辅道) | 7小时 |
10 | 527国道浦口大桥 | 三博路—嵊州大道 | 7小时 |
11 | 浦东大道 | 三博路—东三路 | 7小时 |
12 | 潭遏桥 | 杨港路—上岛桥头 | 7小时 |
合 计 | |||
四、支路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清扫形式 |
1 | 相公殿北路+东圃北路 | 儿童公园路—双塔桥下+东圃北路 | 17小时 |
2 | 环城北路 | 百道岭—环城北路—中医院路至城中菜场口 | 14小时 |
3 | 环城西路 | 百道岭—气象站茶室+百步阶—新光药厂 | 14小时 |
4 | 鹿山路 | 北直街—官河路 | 17小时 |
5 | 长兴路 | 工商—长春路 | 17小时 |
6 | 南马路 | 东南路—南沿路 | 14小时 |
7 | 长泰东路+长泰西路 | 罗小线—别墅+建设局后单行线+富豪路—马桥 | 14小时 |
8 | 雅石路 | 江滨西路—罗小线 | 14小时 |
9 | 江滨市场周边道路 | 江滨西路—南桥下 | 17小时 |
10 | 剡溪路 | 医院路—南桥下 | 14小时 |
11 | 信杨路 | 一景路—官河南路 | 7小时 |
12 | 高杨路 | 环堤北路—新悦路(含物业区域人行道) | 17小时 |
13 | 澄昌路 | 环堤北路—杨港路(含物业区域人行道) | 17小时 |
14 | 环堤北路 | 开元酒店—剡溪大桥下 | 14小时 |
15 | 环堤西路 | 剡溪大桥下—南田大桥 | 7小时 |
16 | 桥南路 | 芷香路—世贸路 | 14小时 |
17 | 富民街 | 东桥北路—惠民街 | 17小时 |
18 | 领带一路 | 澄昌路—芷香路 | 14小时 |
19 | 领带二路 | 迪贝路—官河南路 | 14小时 |
20 | 领带三路 | 迪贝路—官河南路 | 14小时 |
21 | 领带五路 | 迪贝路—官河南路 | 14小时 |
22 | 东桥南路 | 东桥—环堤北路 | 7小时 |
23 | 南二路 | 芷香路—官河南路 | 14小时 |
24 | 四海路 | 兴盛街—信杨路 | 7小时 |
25 | 三江南街 | 剡兴路—富民街 | 17小时 |
26 | 经发路 | 经环北路—一景路 | 7小时 |
27 | 天乐路 | 经环西路—经盛路 | 7小时 |
28 | 高翔路 | 经环西路—经环东路 | 7小时 |
29 | 加佳路 | 雅戈尔大道—经桦路 | 7小时 |
30 | 华发东路+华发南路 | 嵊张线—华发南路 | 7小时 |
31 | 三博路+浦寅路 | 浙锻路—浦南三路 | 7小时 |
32 | 浦南一路+东二路 | 浦南大道—村前 | 7小时 |
33 | 浦南二路+一段东二路 | 三博路—绿地香港 | 7小时 |
34 | 浦南三路 | 两端到村路 | 7小时 |
35 | 东一路+明山桃源门前路 | 浙锻路—浦南二路 | 7小时 |
36 | 东三路+(浦江路+东四路) | 浙锻路—浦南二路 | 7小时 |
37 | 新四路 | 7小时 | |
38 | 新六路 | 7小时 | |
39 | 新七路 | 7小时 | |
合 计 | |||
五、背街小巷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清扫形式 |
1 | 相公殿路 | 嵊州大道—官河横路 | 14小时 |
2 | 越秀北路 | 越秀路—城北小学前 | 14小时 |
3 | 戴望路、北门新村横路 | 百道岭—钢铁水库+北门新村横路 | 7小时 |
4 | 东圃环堤路+剡溪东路 | 东桥—双塔桥下—嵊州大道 | 7小时 |
5 | 龙盛路 | 嵊州大道—环堤路 | 14小时 |
6 | 文星东路 | 嵊州大道—环堤路 | 14小时 |
7 | 东圃中路 | 嵊州大道—龙盛路 | 14小时 |
8 | 鹿山路 | 北直街—官河路 | 17小时 |
9 | 西前街 | 红旗幼儿园—人民银行 | 7小时 |
10 | 南沿路 | 西站出口—马桥 | 14小时 |
11 | 兴隆街 | 四海路—城南所 | 17小时 |
12 | 兴旺街 | 仙湖路—信杨路 | 14小时 |
13 | 富达路 | 四海北路—富民街 | 14小时 |
14 | 世贸路 | 环城南路—环堤北路 | 14小时 |
15 | 步行街(新国商边) | 官河南路—世贸路 | 17小时 |
16 | 金雅利路 | 一景路—天乐路 | 7小时 |
17 | 常青路 | 经发路—金雅利路 | 7小时 |
18 | 东复线 | 经环西路连接点—经环北路 | 7小时 |
19 | 经禧路(含庙后路) | 东复线—经禄路 | 7小时 |
20 | 经福路 | 经环北路—经禄路 | 7小时 |
21 | 经禄路 | 经禧路—经发路 | 7小时 |
22 | 莲塘路 | 普田大道—双塔路 | 7小时 |
23 | 前杨路(+前杨中心路) | 嵊张线—加佳路 | 7小时 |
24 | 前杨东路 | 嵊张线—加佳路 | 7小时 |
25 | 艇东路(含周边规划路) | 浙锻路—经环北路 | 7小时 |
26 | 谢幕路 | 天章华府西北一圈 | 7小时 |
27 | 浦西路 | 浦南大道—村前 | 7小时 |
28 | 浦意路、浦慧路 | 浦南大道—国道 | 7小时 |
29 | 工农社区内主路 | 长雅路以东、通往江滨西路雅石路十字一圈 | |
30 | 新悦路 | 官河南路—南田大桥 | 7小时 |
31 | 甬金高速桥下北侧 | 官河南路—迪贝路 | 14小时 |
32 | 长寿路+三苑五苑横路 | 长春路—长宁路 | 14小时 |
33 | 工农路+工农二路 | 长雅路—江滨西路+雅石路—江滨西路 | 14小时 |
合 计 | |||
六、社区、小区、厂区道路、堤坝 | |||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止点 | 清扫形式 |
1 | 城隍坊社区 | 7小时 | |
2 | 龙会社区 | 7小时 | |
3 | 白莲堂社区 | 7小时 | |
4 | 江滨社区(含江滨市场楼上) | 7小时 | |
5 | 捣臼爿社区 | 7小时 | |
6 | 高版社区 | 7小时 | |
7 | 东南社区 | 7小时 | |
8 | 工农社区 | 7小时 | |
9 | 东圃社区 | 7小时 | |
10 | 相公殿社区 | 7小时 | |
11 | 北郊社区 | 7小时 | |
12 | 越秀社区 | 7小时 | |
13 | 艇湖社区 | 7小时 | |
14 | 新北社区 | 7小时 | |
15 | 荷花坪 | 含明心岭路东豪对面花坛、停车场 | 7小时 |
16 | 东塘 | 森林公园后 | 7小时 |
17 | 商业城 | 14小时 | |
18 | 下元塘社区 | 7小时 | |
19 | 仙湖社区 | 7小时 | |
20 | 信源 | 迪贝路东—信杨路 | 7小时 |
21 | 经桦路+区中园+村前路 | 含区中园南面环园路 | 7小时 |
22 | 三江A区 | 7小时 | |
23 | 三江C区 | 7小时 | |
24 | 城北工业园 | 7小时 | |
25 | 美妙三公里一期 | 17小时 | |
26 | 美妙三公里二期 | 7小时 | |
27 | 美妙三公里三期 | 7小时 | |
28 | 剡溪公园 | 7小时 | |
29 | 翡翠东城公园 | 7小时 | |
30 | 仙景公园 | 7小时 | |
31 | 警钟公园 | 7小时 | |
32 | 五合西路 | 三塘直路—五合东路连接点 | 7小时 |
33 | 无合东路 | 五合西路连接点—三塘直路 | 7小时 |
34 | 三塘直路 | 雅戈尔大道—向东到老路 | 7小时 |
35 | 花鸟市场 | 剡湖边 | 14小时 |
36 | 新一路 | 嵊新大道—山脚 | 7小时 |
37 | 新二路 | 嵊新大道—山脚 | 7小时 |
38 | 新三路 | 丰收路—山脚 | 7小时 |
39 | 丰收路 | 新一路—甬金铁路 | 7小时 |
40 | 嵊新大道东侧公园 | 嵊新大桥—茶坊桥 | 7小时 |
41 | 物业人行道 | 环城南路以北、官河南路以西所有物业人行道 | 7小时 |
42 | 堤坝 | 除美妙三公里外所有市区范围内的堤坝保洁 | 7小时 |
附件三:
嵊州市街道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作业
质量考核办法(试用版)
为加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嵊州市街道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项目服务企业。
二、考核内容
作业质量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范围内的道路路面(主次道路、背街小巷)、人行道(人行道、盲道)、游步道、绿化带(绿地、绿化带、花坛、花箱、树圈等)、开放式小区、公共场地(公共自行车站、公交站台、立交桥、隧道、公园、停车场、边角地等)、沟渠及上述周边可视区域(含闲置空地)等的清扫保洁;指定区域按照“席地而坐”标准开展精细化保洁。
2.范围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杂草杂物、卫生死角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单位、门店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沿街商铺垃圾上门收集、运输,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清理和分类收集,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置终端。
3.范围内果壳箱、垃圾棚、垃圾桶等设施垃圾清理、清洗、消杀以及维护维修。
4.范围内公共厕所的保洁、消杀和设施维护。
5.作业车辆运营管理和维护。
6.配合蓝天办做好道路清洗工作,雾炮车作业;配合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事件处理;做好疫情日常防控,做好公厕、垃圾桶、果壳箱、中转站及有害垃圾的消杀工作;积极响应业主及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
7.按要求做好省、市、本市布置的任务(含检查、各类创建、重要活动、突发事件、重点整治等工作),做好其他突击性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年总评”的形式,对服务企业的环卫保洁作业质量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1.日检查
由住建局、街道、城投集团或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单位,对各服务企业日常工作任务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标准对照《嵊州市街道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日常管理考核细则》执行,实行每日考核、直接扣款,在当月经费核拨时予以扣款结算。市民通过智慧城管、市长热线、投诉电话等各种途径反馈的问题,由监管单位核查属实的,按照同标准考核扣款。
2.月考核
月考核分为六部分,包括日常工作质量(50分)、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评(10分)、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工作情况(10分)、公众媒体监督(10分)、安全文明作业(10分)、内部管理(10分)等,每月对中标企业实行考核评定。(详见:嵊州市街道城区环卫保洁月度服务质量评定细则)
3.年总评:按照当年月度考核平均分进行考核评定。
四、考核实施
1.日检查:由住建局、街道、城投集团负责对服务企业作业质量开展日检查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扣款情况采取上传工作群、电话通知、现场通知整改、派发通知单等多种形式,及时通知服务企业核查、整改和落实;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对问题进行整改处置,拖延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按相关评分细则加倍处罚处理。
2.月考核:由住建局、街道、城投成立联合考核领导小组,按照《环卫企业月度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每月对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作出综合评定。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分为优秀(≥90)、良好(≥80,<90)、合格(≥60,<80)、不合格(<60)四挡。
3.年评定:由住建局牵头,联合城投集团、各街道,对服务公司进行评定。
五、结果运用
1.日考核结果运用
城区由住建局牵头,每日进行汇总;农村由各街道每日汇总。住建局和各街道每月5号前将上月日常考核扣款情况汇总至城投集团,由城投集团在当月承包款中予以扣款结算。
2.月考核结果运用
①月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月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的金额予以支付[月度应付服务费用=月度合同服务费-日常考核扣款];
②月考核评定为“良好”的,按照每分1万元扣罚月服务费用[月度应付服务费用=月度合同服务费-日常考核扣款-(90-月度考核分)*1万元];
③月考核评定为“合格”的,按照每分2万元,扣罚月服务费用[月度应付服务费用=月度合同服务费-日常考核扣款-10万元-(80-月度考核分)*2万元];
④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月服务费用按扣除月度合同服务费的10%后支付[月度应付服务费用=月度合同服务费*0.9-日常考核扣款-10万元-40万元],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保持进一步处理的权力;
⑤当年度累计三次月考核不合格的,城投集团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导致的损失由服务企业全部承担。
3.年评定结果运用
①年度评定为“良好”以上的,予以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②年度评定为“合格”的,业主单位可采取对服务企业进行约谈、要求更换相关负责人、提升履约保证金额度等措施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③年度评定为“不合格”的,不再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六、其他
本考核办法由住建局负责解释,并有权根据实施情况对本考核办法做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
1.嵊州市街道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作业标准
2.嵊州市街道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3.嵊州市街道城区环卫保洁月度服务质量评定细则
附件1:
嵊州市街道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项目
作业标准
为加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操作行为,提高环境卫生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浙江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行业规范等要求,结合我市环卫现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环卫作业质量检查考核的依据。
一、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和作业要求
道路实行17小时、14小时及一日二扫(7小时)巡回保洁制度(具体见各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任务清单)。道路保洁采用机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方式,机扫为主,人工为辅。
(一)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1.人工作业质量要求
1)普扫作业质量要求
路面清洁明亮见本色,视野感觉良好、舒适。所有道路做到“六无”、“八净”,“六无”即无裸露生活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杂草、无砖头石块、无淤泥积水、无卫生死角;“八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果壳箱净、下水道进水口净、人行道树圈净、绿化带净、公交车停靠站公共自行车站净。
2)动态保洁质量要求
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装、袋装垃圾滞留路面及路边绿化带;果壳箱及时加盖、关门;人行道、步阶、墙脚、树圈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无蚊蝇孳生,路两旁、花箱及隔离护栏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
2.道路机扫质量要求
机扫到边、到位效果明显,路面无垃圾、无积泥、无沙石,路牙无浮土。作业期间基本无扬尘,清扫途中无垃圾撒落。
3.道路洒水质量要求
1)有明显的降温压尘的效果,实行全年洒水作业。
2)喷雾降尘作业时,水要喷射成雾状,达到“路面见潮不见水流”的效果。
4.道路清洗质量要求
1)道路冲水路段,要求水冲后无积水、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冲洗路面时如发现路面有垃圾应及时清理。
2)人行道 (包括侧石、花岗岩路面)实行人工冲刷,冲洗后路面无积垢、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
(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人工作业要求
1)作业人员工作期间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要求具有明显的公司名称标识,同时具有反光安全服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服须整洁干净。
2)作业前准备好作业工具,作业过程中工具规范放置,清扫人员随带的垃圾收集容器应放在果壳箱边。
3)道路保洁时间:17小时保洁:5:00-12:00, 12:00-22:00;14小时保洁:5:00-12:00,12:00-19:00 ;一日二扫:5月-10月6:00--11:00,14:00--17:00,11月-4月6:00--11:00,13:00--16:00;道路实行普扫、动态巡回保洁。重点要求对路面(含人行道)、绿化带、路角、落水口、排水沟及树圈进行清扫,及时捡拾路边垃圾,清除沿路挂树垃圾。沿路果壳箱、垃圾桶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每日擦拭不少于1次。
4)人员作业时遵守交通法规,应面向来车作业,保洁车辆静放。应与车行线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不妨碍交通、车容整洁。
5)道路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应将垃圾、污水扫到或溅到行人身上。在岗作业人员应勤走、勤看、勤扫,循回作业,无离岗及在岗不作为现象。
6)人员作业不应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绿地、河道、河岸、花坛、绿化等处,且不应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和转运。
7)保持路面排水通畅,不积水。路面积水应在雨停后一天内排除干净。
8)清除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路面、路角上的杂草、灌木等。
9)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工期休息不超过10分钟;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收取各种费用。
10)全天普扫不少于2次,11月-4月每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完成普扫,5月-10月每日上午7:30、下午14:30前完成普扫。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跳扫;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责任区交界处清扫保洁各过界5米;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焚烧垃圾。
11)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冲洗应当定人定车定时定岗,确保保洁质量。
2.机扫作业要求
1)机扫时间应规避上下班高峰期。
2)在规定作业时间内,遇到雨天天气时,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停止作业。
3)机扫作业时应避免“干扫”,做到喷水压尘,不漏土。不应侧刷或吸盘不落地空跑。
4)机扫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5:00-7:00期间机扫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
5)▲机械清扫作业时速≤10km/h。
3.洒水作业要求
1)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不安排洒水、喷雾降尘作业。
2)作业时适应当控制好水压和车速,避免把水溅到路边的行人,人行道侧喷嘴需采用鸭嘴式喷头,经过公交车站头、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需降低速度,控制好水幅。
3)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5: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
4)建筑工地、绿化工地、市政工地等周边的易扬尘道路,应开展机械洒水和喷雾作业,抑制道路扬尘。
5)▲洒水作业行车速度最高时速≤25 km/h,经过医院、学校、公交站台等人流密集地方作业行车速度最高时速≤10 km/h;
4.道路清洗作业要求
1)市区道路按规定开展清洗保洁,包含主道路、副车道、人行道、花箱等。主要道路每周不少于2次,次要道路每周不少于1次,其他道路每月不少于1次。
2.清洗作业时注意调整喷架高度及水压,可以与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砂石、污迹。
3)冲洗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5:00-7:00期间冲洗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
4)▲作业速度:机械冲洗作业时速≤15km/h。
5.其他要求
1)公共监督处理情况:道路保洁投诉(含市长热线、电话投诉、信访、数字城管、领导交办等)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查不失责任分。
2)遇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及其他应急任务保障工作,并视情及时启动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迅速成立应急队伍,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需要集中时应急人员由上级部门统一调派),并根据应急命令决定早到和离岗,或使用必需的机械设备。
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质量要求和作业要求
(一)垃圾收集与分类运输质量要求
1)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包括: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沿街商户垃圾分类上门收集运输、建筑装潢垃圾收集运输、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园林垃圾收集运输、社区小区物业整理出来的垃圾收集运输、卫生死角(杂物)清理。垃圾上门收集时,工作人员着统一工作服,收集车辆播放提示音乐提示。
2)按垃圾分类收运的要求,严格用不同车辆收运分类垃圾。①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其他垃圾、易腐垃圾采用桶装车“以桶换桶”的模式进行分类收运;北门新村、城隍坊、下元塘、千人坑等部分桶装车无法到达的区域,采用三轮车分类收集至中转站转运;②沿街商户:根据撤桶并点工作及垃圾分类任务要求,撤桶后的城区主次道路沿街商铺,严格落实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运;③有害垃圾实行定期专车收运;④建筑垃圾按照木头类、石块类、大件类、其他类等由属地街道(村社)、物业企业分类后,由专车收运。落实专人智慧城管大件垃圾(再生资源)预约平台,及时接单处理。垃圾运输密闭,无抛洒、吊挂和污水滴漏,清运路线要合理规划设置。
3)每日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及时收集清运, 无积压、溢满,周围无散落垃圾及污水;定时喷洒除臭剂、杀虫剂、消毒剂等,确保果壳箱、垃圾桶无四害滋生。
4)收运垃圾时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5)垃圾运输车辆干净整洁,一日一洗,保持安全正常运转,定期维护,停放有序。垃圾运输车车身应印刷分类标识,字迹美观、清晰、整洁。垃圾运输车辆应保证整车密封性,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抛、撤、拖挂和污水滴漏。
(二)垃圾收集与分类运输作业要求
1)每日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小区、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每天清运2次以上;厂区、企业的垃圾桶每天至少清运1次。上午8:00前完成第一次清运,下午清运在13:00后。安排一定作业人员巡回清运和夜间清运,保持随满随清,确保垃圾无满溢、无堆积。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需根据定时投放时间安排清运工作。
2)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果壳箱、清扫垃圾每天清运不少于2次,上午8:00前完成第一次清运;一般道路、开放小区果壳箱、清扫垃圾每天清运不少于1次。所有果壳箱、清扫垃圾实行巡回清运,确保垃圾无满溢、无堆积,周围无散落垃圾及污水;定时喷洒除臭剂、杀虫剂、消毒剂等,确保果壳箱、垃圾桶无四害滋生。
3)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垃圾收集车辆在每天凌晨4:30开始清运。晨起作业时不得大场喧哗,车辆轻停放、轻开(关)门、轻上垃圾,尽量减少噪音扰民。
4)收集作业时做到桶车位置适宜、操作平稳有序,作业时应尽量避免污染附近地面,作业后扫净地面。车辆不能直接到达时,垃圾桶应安排作业人员平稳拉至车辆附近进行收集,沿路不散落,收集后放归原处。
5)分类垃圾桶及果壳箱内外干净整洁完好;垃圾桶清运后整齐有序摆放(桶把手处朝内侧,方便居民投放),并随手关好桶盖;垃圾桶必须入棚(房)。
6)作业人员应保证安全操作清运,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核载量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装载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做到密闭运输,车箱外无拖挂杂物垃圾,沿途无垃圾抛撒、污水洒漏。经常检查收运车辆密封构件,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禁止垃圾污水排入雨水井。
7)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完好,装贴反光警示条,车牌号码完整,车载GPS终端设备及车视频监控等设备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拆拔电源线或者人为故意破坏设备。
8)清运作业时注意车辆停放,尽量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和居民的起居生活。清运车辆严禁搭乘与作业无关的人员。
9)车辆进入场站(中转站、填埋场、焚烧厂等)需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排队轮候,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10)发现有乱倒垃圾、基建废土者,应进行文明劝阻,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严禁私自承接业务、收取费用。作业人员不得私自向单位、商铺、居民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等费用。
11)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启动备用车辆正常出车作业。
12)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机械性能完好。作业人员穿好反光工作服,带好必要的作业工具。车辆载运、停放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作业完毕后将工具清理干净,停放在规定地点。
13)及时组织清运小区建筑装修垃圾,合理安排调度车辆,确保建筑装修垃圾池不满溢堆积。区域范围内新增小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收。
14)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等,应及时调派人员,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15)垃圾清运投诉(含市长热线、电话投诉、信访、领导交办等)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查不失责任分。
三、公厕保洁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
(一)公厕保洁质量标准
1)公厕保洁要达到“十净、六无、一整洁”。十净:地面净、墙壁净、蹲台净、门窗净、隔板净、便池净、洁具净、灯具净、天花板净、周围环境净;六无:蹲坑便槽无杂物,厕内外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堆乱放,定期消毒无蝇蛆,厕内无明显臭味,上水通畅、下水无堵塞(包括坑位到化粪池的管道),厕内无灰网;一整洁:管理间、工具间干净整洁无杂物。
2)室内设施设备(门、窗、供水、供电、照明等)完好和正常使用,无漏雨、透风及管道堵塞现象;
3)地面、蹲位、便池、墙壁、挡板等保持完好和整洁;无地面积水、纸屑、烟头、痰迹,无积存尿液、尿垢,无蚊蝇;
4)换气、除臭等设施必须使用。保持厕内通风良好,无异味,厕内燃点盘香,男小便器内投放专用樟脑球,废纸篓内套放标准垃圾袋(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计入投标报价成本中);
5)保持公共厕所外周边5米范围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杂草、垃圾、粪便、污水等;
6)蝇蚊孳生季节,定时喷洒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孳生;
7)治理清除公厕内外非法小广告;
8)保洁工具应放置整齐,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等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
9)发现公厕水龙头未拧紧导致漏水的情况,须及时拧紧水龙头。
10)中标供应商保洁服务期间,如采购人对公厕类别进行提升的,保洁服务等级要求须做相应的提升,相关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二)公厕保洁作业要求
1)公厕实行14小时双班制保洁,每年5月-10月,保洁时间为上午5:00—12:00,下午13:00—20:00;11月-4月,保洁时间为上午5:30—12:30;下午12:30—19:30,第一次保洁须在上午8:00前完成,每班次每座公厕必须巡回保洁3次以上,无明显臭味。各管理类别的公厕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并在保洁时间内落实管理。
2)应建立公厕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在岗时间、公厕保洁时间及次数、公厕消杀等工作情况。
3)按照统一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内容包括公厕名称、管理制度、管理单位、保洁员姓名、监督电话等信息。
4)按规定时间、次数和质量标准进行清洗,按“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依次进行清洁。专人专厕做到随脏随洗,及时洗刷,蓄水见清,不得有污物、污迹,废纸篓内无烟蒂、废纸等垃圾。
5)公厕指示牌明显、无倾斜,标识牌整洁、规范,文明标语完好、醒目。
6)公厕墙面、天花板、门窗、栏杆扶手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光洁,公厕外墙面整洁。
7)坐便器、蹲位整洁,蹲位两侧无类便污物;小便斗无水锈、尿垢、垃圾、烟蒂,管道保持畅通;盥洗台面干净,镜面无污迹;
8)照明灯具、洗手器具、挂衣钩、冲水设备等配套设施完好;
9)智慧化公厕大屏显示器、除臭机、取纸机、烘手器、考勤机等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取纸机不得断纸。
10)地面无痰迹、污渍、杂物、烟头,无积水。
11)工具间及管理间整洁干净、无杂物,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12)公厕外四周5米范围内责任区域,无垃圾污物、无乱堆杂物、烟头。
13)公厕污水和排污管道完好畅通,闸阀严密无破损和滴漏。
14)“四害”孳生阶段要及时杀虫灭蝇。
15)化粪池、贮粪池密闭性能良好,臭气不外溢,公厕粪池盖密闭,无缺失、破损现象。倒粪口干净、密闭。
16)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化粪池、贮粪池无满溢问题。
17)公厕投诉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整改,无有责投诉、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
18)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等,应及时调派人员,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四、环卫设施及车辆管理质量标准和作业要求
1.压缩车、洒水车、洗扫一体车等车辆外貌整洁,机械、灯光性能良好,做好备车的维修保养工作;电动垃圾车、桶车及垃圾棚、收集桶、果壳箱应外貌整洁、标识明显、性能良好,无残缺、破损。车体外无悬挂物。保持作业过程中车辆、垃圾容器、作业工具的完整、整洁、有序。
2.垃圾运载必须密闭化,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物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
3.垃圾桶必须整齐摆放在收集棚内或黄线框内,无黄线框的摆放在合适位置。所有人员不得乱拉乱用垃圾桶,沿街店面(门口)人行道、道路上不得摆放垃圾桶。
4.垃圾车、收集棚、收集容器无“四害”孳生 。
5.车辆、垃圾收集棚、收集容器、果壳箱不满溢,垃圾收集、转运及时、措施得当。
6.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应定人、定次、定片清洗,做好环卫设施清洗、广告清除、周围垃圾清理及日常保养等工作,垃圾桶每日清洗一次,收集点周边干净卫生,做到不遗漏,内外整洁、无歪斜、无破损、周围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积水,分类垃圾桶摆放正确整齐,加盖。
7.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毁及自然损耗等现象应在二日内补足、修复(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一日内完成)。
8.配足、配齐必备的作业工具,保持性能良好、整洁有序,不得因缺少作业工具而影响或延误作业。
9.设备、设施有特别规范的,按规范操作、作业。
10.“四害”孳生季节及时做好环卫设施内外的消杀工作,做到设施内外无蝇蛆,设施内无苍蝇孳生。
11.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等,车辆设施要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附件2:
嵊州市街道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道路清扫保洁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 ||||
项目 | 序号 | 工作质量要求 | 扣分标准 | 扣罚情况 |
道路保洁 | 1 | 清扫做到“六无”、“八净”,“六无”即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无砖头石块、无淤泥积水、无卫生死角、无树叶;“八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果壳箱净、下水道进水口净、人行道树圈净、绿化带净、公交车停靠站、公共自行车站净,全天普扫不少于二次。 | ①路面垃圾(杂物)小堆(<0.2㎡)的每处扣100元;大堆(≥0.2㎡)的每处扣200元; ②道路晴天积水<3㎡的每处扣100元;≥3㎡的每处扣200元;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的每处扣400元,导致有责任交通事故的每次扣2000元; ③下水道进水口、雨水井沟眼有积泥的每处扣100元; ④树圈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100元; ⑤人行道板间及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处有垃圾的每处扣100元;人行道与围墙间空地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200元; ⑥公交车站、公共自行车站未清扫干净,每处扣200元; ⑦道路保洁精细化考核采用如下方式:每处垃圾(烟头、塑料袋、纸巾)扣10元。 | |
2 | 道路保洁时间:17小时保洁:5:00-12:00, 12:00-22:00;14小时保洁:5:00-12:00,12:00-19:00 ;一日二扫:5月-10月6:00--11:00,14:00--17:00,11月-4月6:00--11:00,13:00--16:00;道路实行普扫、动态巡回保洁。重点要求对路面(含人行道)、绿化带、路角、落水口、排水沟及树圈进行清扫,及时捡拾路边垃圾,清除沿路挂树垃圾。沿路果壳箱、垃圾桶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每日擦拭不少于1次。 | ①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或作业途中脱岗,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100-500元。早餐时间为7:00—7:30,但必须完成普扫,晚餐时间为18:30—19:00,在规定时间外进餐的作脱岗处理; ②开放式小区人员脱岗的,每人次一律扣200元; ③交接班时间人员脱岗的,每人次扣100元。 ④沿路果壳箱、垃圾桶不干净、破损的,每只扣100元; ⑤果壳箱、垃圾桶未擦拭的,每只扣100元。 | ||
3 | 全天普扫不少于二次,11月-4月每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完成普扫,5月-10月每日上午7:30、下午14:30前完成普扫,不得漏扫、跳档式清扫,普扫完成后做好巡回保洁工作。道路保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邻路段衔接点交叉清扫保洁2米沿路可视范围内(原则上环城道路5米内,其它道路1米内)保持无垃圾积存。 | 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普扫,按路段每次扣200元; ②相邻路段衔接点未普扫干净的,每处扣100元; ③整条路有2个以上路段未完成普扫的,扣500-1000元; ④巡回保洁时间,垃圾滞留时间超过25分钟的,每处扣100元。 | ||
4 | 作业人员工作期间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要求具有明显的公司名称标识,同时具有反光安全服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服须整洁干净。 | ①作业时间未按规定着工作服的,每人次扣100元; ②作业工具着装不整洁,每次扣100元; | ||
5 | 作业前准备好作业工具,作业过程中工具规范放置,清扫人员随带的垃圾收集容器应放在果壳箱边。 | ①清扫桶随意摆放的,每次扣200元; ②作业工具不按规摆放的,每次扣200元; | ||
6 | 人员作业时遵守交通法规,应面向来车作业,保洁车辆静放。应与车行线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不妨碍交通、车容整洁。 | ①作业人员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横穿马路的,每次扣200元; ②作业车辆妨碍交通,每次扣200元,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扣1000元 ③作业车辆不整洁,车上堆放杂物的,每次扣200元; | ||
7 | 道路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应将垃圾、污水扫到或溅到行人身上。在岗作业人员应勤走、勤看、勤扫,循回作业,无离岗及在岗不作为现象。 | ①道路保洁人员不文明作业,将垃圾、污水扫到或溅到行人身上,每次扣200元; ②巡回保洁期间作业人员无故离岗的,每次扣100元。 | ||
8 | 人员作业不应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绿地、河道、河岸、花坛、绿化等处,且不应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 | ①清扫垃圾未及时收集处理的,每处扣100元; ②将垃圾扫入窖井、河道、绿化带的,每次扣200元; ③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500—1000元; ④落叶旺季未按规定及时清扫树叶的,每路段扣200元; ⑤未按规定堆放和未及时转运树叶的,每处扣500—1000元。 | ||
9 | 保持路面排水通畅,不积水。路面积水应在雨停后一天内排除干净。 | 路面有明显积水未清扫的,每处扣100元; | ||
10 | 清除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路面、路角上的杂草、灌木等。 | 人行道、墙脚杂草长时间未清理的,每处扣200元; | ||
11 | 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工期休息不超过10分钟;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收取各种费用。 | ①作业时间坐岗、串岗、聚集闲谈等现象,每次扣100元; ②作业时间干私活、看(下)棋打牌、看电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200元; ③作业时间捡拾废品,每次扣200元; ④作业时间与行人、商店发生不必要纠纷有损整体形象的每次扣500元; ⑤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收取各种费用的,每次扣500元。 | ||
12 | 机扫作业要求 1)机扫时间应规避上下班高峰。 2)在规定作业时间内,遇到雨天天气时,中标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停止作业。 3)机扫作业时应避免“干扫”,做到喷水压尘,不漏土。不应侧刷或吸盘不落地空跑。 4)机扫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5:00-7:00期间机扫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 5)▲机械清扫作业时速≤10km/h。 | ①应机扫道路未按规定开展机扫作业的,每次扣500元; ②未经采购人统一,随意停止机扫作业的,每处扣500元; ③未调整好吸盘,未喷水清扫的,每次扣200元; ④警示音乐、警示灯光未按规定开关的,每次扣200元; ⑤车辆速度过快的,每次扣200元。 | ||
13 | 洒水作业要求 1)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不安排洒水、喷雾降尘作业。 2)作业时适应当控制好水压和车速,避免把水溅到路边的行人,人行道侧喷嘴需采用鸭嘴式喷头,经过公交车站头、十字路口、人行横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路段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需降低速度,控制好水幅。 3)洒水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5:00-7:00期间洒水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 4)建筑工地、绿化工地、市政工地等周边的易扬尘道路,应开展机械洒水和喷雾作业,抑制道路扬尘。 5)▲洒水作业行车速度最高时速≤25 km/h,经过医院、学校、公交站台等人流密集地方作业行车速度最高时速≤10 km/h; | ①应洒水道路未按规定开展洒水作业的,每次扣500元; ②未经采购人统一,随意停止洒水作业的,每处扣500元; ③未调整好水压、车速、水幅,冲水溅到路边的行人的,每次扣300元; ④警示音乐、警示灯光未按规定开关的,每次扣200元; ⑤车辆速度过快的,每次扣200元。 ⑥气温低于3℃时未停止洒水,每次扣5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扣1000-5000元。 | ||
14 | 道路清洗作业要求 1)市区道路按规定开展清洗保洁,包含主道路、副车道、人行道、花箱等。主要道路每周不少于2次,次要道路每周不少于1次,其他道路每月不少于1次。 2.清洗作业时注意调整喷架高度及水压,可以与洒水车、机扫车、人工洗刷相互配合,以消除路面的积泥、砂石、污迹。 3)冲洗车应有提示音乐音量调节装置,警示灯完好。5:00-7:00期间冲洗作业时不得播放提示音乐,应使用警示灯光。 4)▲作业速度:机械冲洗作业时速≤15km/h。 | ①清洗保洁质量未达标的,每次扣500元; ②道路清洗次数未达标的,每次扣500-1000元; ③道路副车道、人行道、花箱冲洗质量未达标,每次扣500元; ④路上出现明显积尘或清洗不干净每次扣200-500元。 ⑤警示音乐、警示灯光未按规定开关的,每次扣200元; ⑥车辆速度过快的,每次扣200元。 | ||
15 | 公共监督处理情况:道路保洁投诉(含市长热线、电话投诉、信访、数字城管、领导交办等)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查不失责任分。 | ①市长热线、电话投诉、智慧城管、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的道路保洁问题,查证属实的,按以上规定扣款。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次扣,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的5-10倍扣款; ②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次扣5000—10000元; | ||
16 | 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及其他应急任务保障工作,并视情及时启动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迅速成立应急队伍,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需要集中时应急人员由上级部门统一调派),并根据应急命令决定早到和离岗,或使用必需的机械设备。 | 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不听指挥调度,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5000-10000元。 | ||
合 计 |
项目 | 序号 | 工作质量要求 | 扣分标准 | 备注 |
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 | 1 | 按垃圾分类收运的要求,严格用不同车辆收运分类垃圾。按垃圾分类收运的要求,严格用不同车辆收运分类垃圾。规范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标志标识,收运车辆标识与垃圾桶色应一致(绿色桶由易腐垃圾标识车辆收运;灰色桶由其他垃圾标识车辆收运)。严禁生活垃圾中夹带工业垃圾。 | ①发现绿桶灰桶混收混运的,每次扣500元; ②车身分类标识不清的,每次扣200元; ③未分类清运,在重点工作、活动中被扣分的,每次扣1000元,被上级领导发现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视情节严重罚款每次扣500-2000元; ④发现生活垃圾中夹带工业垃圾的,按照情节严重,每次扣500-2000元。 ⑤未落实专人对接智慧城管大件垃圾(再生资源)预约平台,扣1000元; ⑥未及时大件垃圾预约单的,每单扣100元。 | |
2 | 每日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小区、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每天清运2次以上;厂区、企业的垃圾桶每天至少清运1次。上午8:00前完成第一次清运,下午清运在13:00后。安排一定作业人员巡回清运和夜间清运,保持随满随清,确保垃圾无满溢、无堆积。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需根据定时投放时间安排清运工作。 | ①未按要求次数清运的,每处扣200元; ②上午8点前未完成第一次清运的,每处扣200元; ③下午1点之后未清运的,每处扣200元。 ④夜间垃圾满溢的,每处扣200元。 ⑤定时定点投放小区,未及时安排清运的,每次扣500元; | ||
3 | 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果壳箱、清扫垃圾每天清运不少于2次,上午8:00前完成第一次清运;一般道路、开放小区果壳箱、清扫垃圾每天清运不少于1次。所有果壳箱、清扫垃圾实行巡回清运,确保垃圾无满溢、无堆积,周围无散落垃圾及污水;定时喷洒除臭剂、杀虫剂、消毒剂等,确保果壳箱、垃圾桶无四害滋生。 | ①果壳箱未按要求次数清运的,每只扣200元; ②上午8点前未完成第一次清运的,每处扣200元; ③果壳箱、清扫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每处扣200元。 ④灭烟器不干净,果壳箱周围地面不清洁,每处扣200元。 ⑤果壳箱、垃圾桶四害滋生的,每次扣500元; | ||
4 | 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垃圾收集车辆在每天凌晨4:30开始清运。晨起作业时不得大场喧哗,车辆轻停放、轻开(关)门、轻上垃圾,尽量减少噪音扰民。 | 晨起作业扰民的,每次扣200元; | ||
5 | 收集作业时做到桶车位置适宜、操作平稳有序,作业时应尽量避免污染附近地面,作业后扫净地面。车辆不能直接到达时,垃圾桶应安排作业人员平稳拉至车辆附近进行收集,沿路不散落,收集后放归原处。 | ①收集作业后,地面脏乱未清理的,每次扣100元; ②垃圾桶拖拉后未及时放回原处的,每次扣100元。 | ||
6 | 分类垃圾桶及果壳箱内外干净整洁完好;清运后垃圾桶整齐有序摆放(桶把手处朝内侧,方便居民投放),并随手关好桶盖;垃圾桶必须入棚(房);桶点四周无散落垃圾、无堆积的垃圾杂物、无污水洒漏,做到车离点四周场地净。 | ①垃圾桶、果壳箱不干净、有破损未及时维修的,每次扣100元; ②棚内垃圾桶清运后未及时入棚、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扣100元; ③重要检查期间垃圾桶未及时加盖的,每只扣10元; ④垃圾桶点(含车辆装载垃圾停放点)四周散落垃圾、杂物、污水洒漏的,每次扣100元; | ||
7 | 作业人员应保证安全操作清运,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核载量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装载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做到密闭运输,车箱外无拖挂杂物垃圾,沿途无垃圾抛撒、污水洒漏。经常检查收运车辆密封构件,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禁止垃圾污水排入雨水井。 | ①作业人员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的,视情节严重,每次扣200-500元; ②收集车超高装载的,每次扣100元; ③车辆运输过程中污水抛、洒、漏的,每次扣200-1000元; ④车辆未按规定放污水,随意排入雨水口的,每次扣100-500元。 | ||
8 | 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完好,装贴反光警示条,车牌号码完整,车载GPS终端设备及车视频监控等设备正常运行,不得人为拆拔电源线或者人为故意破坏设备。 | ①车辆不整洁、不干净,每次扣100元; ②车辆反光条、车牌不明显,每次扣100元; ③认为破坏车载GPS终端设备及车视频监控等设备的,每次扣500-1000元; | ||
9 | 清运作业时注意车辆停放,尽量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和居民的起居生活。清运车辆严禁搭乘与作业无关的人员。 | ①清运作业时车辆随意停放影响交通的,每次扣100元; ②清运车辆搭乘与作业无关的人员,每次扣200元; | ||
10 | 车辆进入场站(中转站、填埋场、焚烧厂等)需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排队轮候,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 ①车辆进入场站(中转站、填埋场、焚烧厂等),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每次扣200元; ②乱倒、乱卸、乱抛垃圾的,每次扣200-500元; | ||
11 | 发现有乱倒垃圾、基建废土者,应进行文明劝阻,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严禁私自承接业务、收取费用。作业人员不得私自向单位、商铺、居民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等费用。 | ①作业公司私自承接业务、收取费用的,每次扣1000-5000元。 ②作业人员不得私自向单位、商铺、居民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的,每次扣200-1000元。 | ||
12 | 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启动备用车辆正常出车作业。 | 车辆破损未及时维修影响正常作业的,每次扣200-500元。 | ||
13 | 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机械性能完好。作业人员穿好反光工作服,带好必要的作业工具。车辆载运、停放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作业完毕后将工具清理干净,停放在规定地点。 | ①作业车辆不整洁、不干净,每次扣100元。 ②作业人员未穿反光工作服,未带作业工具的,每次扣100元。 ③车辆载运、停放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每次扣100元; ④作业工具摆放不规范,每次扣100元; | ||
14 | 及时组织清运小区建筑装修垃圾,合理安排调度车辆,确保建筑装修垃圾池不满溢堆积。区域范围内新增小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收。 | ①未按规定及时清运小区建筑装修垃圾的,每次扣200-500元; ②建筑装修垃圾未分类清运的,每次扣500-1000元。 ③建筑垃圾池满溢的,每次扣200元-500元。 | ||
15 | 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等,应及时调派人员,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 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重大活动,不听指挥调度,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5000—10000元; | ||
16 | 垃圾清运投诉(含市长热线、电话投诉、信访、领导交办等)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查不失责任分。 | ①市长热线电话受理、智慧城管、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垃圾清运问题,查证属实的,按以上规定扣款。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次扣,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的5-10倍扣款; ②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次扣5000—10000元; | ||
合 计 |
公厕保洁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 序号 | 保洁质量标准 | 扣分标准 | 扣款情况 |
公厕保洁 | 1 | 公厕实行14小时双班制保洁,每年5月-10月,保洁时间为上午5:00—12:00,下午13:00—20:00;11月-4月,保洁时间为上午5:30—12:30;下午12:30—19:30,第一次保洁须在上午8:00前完成,每班次每座公厕必须巡回保洁三次以上,无明显臭味。各管理类别的公厕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并在保洁时间内落实管理。 | ①未按规定时间开放公厕的,每座扣100元/次; ②未在保洁时间内落实保洁的,每座扣100元/次; ③公厕有明显异味的,每次扣100元/次; | |
2 | 建立公厕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在岗时间、公厕保洁时间及次数、公厕消杀等工作情况。 | ①未做管理台账的,每座扣200元; ②台账不清晰、不及时、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 ||
3. | 按照统一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内容包括公厕名称、管理制度、管理单位、保洁员姓名、监督电话等信息。 | ①未设置管理制度牌的,每座扣200元; ②制度牌信息缺失、破损的,每处扣100元。 | ||
4 | 按规定时间、次数和质量标准进行清洗,按“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依次进行清洁。专人专厕做到随脏随洗,及时洗刷,蓄水见清,不得有污物、污迹,废纸篓内无烟蒂、废纸等垃圾。 | ①整体卫生不干净的,每座扣200元; ②废纸篓内烟蒂、废纸等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00元; ③专人专厕未落实专人管理的,每座扣500元。 | ||
5 | 公厕指路牌明显、无倾斜,标识牌整洁、规范,文明标语完好、醒目。 | ①公厕指路牌缺失、倾斜的,每座扣200元; ②标识牌不规范、破损的,每处扣100元; ③文明标语缺失、破损的,每处扣100元。 | ||
6 | 公厕墙面、天花板、门窗、栏杆扶手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墙面光洁,公厕外墙面整洁。 | ①墙面、天花板、门窗、栏杆扶手和隔离板有积灰、污迹、蛛网的,每处扣100元; ②无乱涂乱画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00元; ③公厕外墙面有乱涂乱画、乱张贴“牛皮癣”的,每处扣100元。 | ||
7 | 坐便器、蹲位整洁,蹲位两侧无类便污物;小便斗无水锈、尿垢、垃圾、烟蒂,管道保持畅通;盥洗台面干净,镜面无污迹; | ①坐便器、蹲位不干净的,每处扣100元; ②小便斗有水锈、尿垢、垃圾、烟蒂的,每处扣100元; ③盥洗台面、镜面不干净的,每处扣100元。 | ||
8 | 照明灯具、洗手器具、挂衣钩、冲水设备等配套设施完好。 | 照明灯具、洗手器具、挂衣钩、冲水设备等配套设施破损未及时维修的,每处扣100元。 | ||
9 | 智慧化公厕大屏显示器、除臭机、取纸机、烘手器、考勤机等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取纸机不得断纸。 | ①相关设施破损未及时维修的,每次扣100元; ②取纸机断纸的,每次扣100元; | ||
10 | 地面无痰迹、污渍、杂物、烟头,无积水。 | 地面有痰迹、污渍、杂物、积水、烟头的,每处扣100元。 | ||
11 | 工具间及管理间整洁干净、无杂物,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 ①工具间及管理间不干净的,每处扣100元; ②工具间及管理间乱堆杂物、工具摆放不整齐的,每处扣100元; | ||
12 | 公厕外四周3米范围内责任区域,无垃圾污物、无乱堆杂物、烟头。 | 公厕外四周3米范围内责任区域,有垃圾污物、乱堆杂物、烟头的,每处扣100元。 | ||
13 | 公厕污水和排污管道完好畅通,闸阀严密无破损和滴漏。 | 公厕污水和排污管道堵塞、破损和滴漏的,每次扣100元。 | ||
14 | “四害”孳生阶段要及时杀虫灭蝇。 | 公厕内蚊蝇较多的,扣100-500元。 | ||
15 | 化粪池、贮粪池密闭性能良好,臭气不外溢,公厕粪池盖密闭,无缺失、破损现象。倒粪口干净、密闭。 | ①化粪池、贮粪池满溢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200元; ②公厕粪池盖缺失、破损的,每次扣200元; ③倒粪口不干净、未密闭的,每次扣200元。 | ||
16 | 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化粪池、贮粪池无满溢问题。 | 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不整洁,有明显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的,每次扣200元。 | ||
17 | 公厕投诉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整改,无有责投诉、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 | ①市长热线电话受理、智慧城管、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公厕保洁问题,查证属实的,按以上规定扣款。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次扣,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的5-10倍扣款; ②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次扣5000—10000元; | ||
18 | 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等,应及时调派人员,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 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等,不听指挥调度,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5000-10000元。 | ||
合 计 |
环卫设施及车辆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 序号 | 工作质量要求 | 扣分标准 | 备注 |
环卫设施及车辆管理 | 1 | 压缩车、洒水车、洗扫一体车等车辆外貌整洁,机械、灯光性能良好,做好备车的维修保养工作;电动垃圾车、桶车及垃圾棚、收集桶、果壳箱应外貌整洁、标识明显、性能良好,无残缺、破损。车体外无悬挂物。保持作业过程中车辆、垃圾容器、作业工具的完整、整洁、有序。 | ①压缩车、洒水车、洗扫一体车等车辆车身有污迹,每车每次扣100元; ②出车前,未做好车况检查导致车辆破损的,每车每次扣1000元; ③电动垃圾车、桶车及垃圾棚、收集桶、果壳箱存在污迹,残缺、破损,有悬挂物,每次扣100元; ③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标识,车辆载运、停放不遵守交通规则,未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次扣100元; ④作业完毕后,工具未进行清理,停放不规范,每次扣100元。 | |
2 | 垃圾运载必须密闭化,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物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 | 垃圾车辆外貌脏乱、存在破损或垃圾物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每查处一处扣200元。 | ||
3 | 垃圾桶必须整齐摆放在收集棚内或黄线框内,无黄线框的摆放在合适位置。所有人员不得乱拉乱用垃圾桶,沿街店面(门口)人行道、道路上不得摆放垃圾桶。 | ①棚外、黄线框外摆放垃圾桶的每只扣50元; ②棚内、黄线框内缺失垃圾桶的,每只扣50元; ③乱拉乱用垃圾桶的,每只扣100元; ④分类桶未按要求摆放,每只扣100元; ⑤易腐垃圾桶转运它处,四十分钟内未放回原处的,每个收集点扣200元。 | ||
4 | 垃圾车、收集棚、收集容器无“四害”孳生 。 “四害”孳生季节及时做好环卫设施内外的消杀工作,做到设施内外无蝇蛆,设施内无苍蝇孳生。 | 垃圾车、收集棚、收集容器或环卫设施内外等存在蚊蝇较多,每处扣100元。 | ||
5 | 车辆、垃圾收集棚、收集容器、果壳箱不满溢,垃圾收集、转运及时、措施得当。 | ①存在车辆、垃圾收集棚、收集容器、果壳箱满溢的情况,每处每次扣100元; ②存在垃圾收集、转运不及时,每处每次扣100元。 | ||
6 | 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应定人、定次、定片清洗,做好环卫设施清洗、游医广告清除、周围垃圾清理及日常保养等工作,垃圾桶每日清洗一次,收集点周边干净卫生,做到不遗漏,内外整洁、无歪斜、无破损、周围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积水,分类垃圾桶摆放正确整齐,加盖。 | ①未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每处每次扣100元; ②规定清洗人员未到岗的每人次扣1000元; ③垃圾桶、收集点周边地面、棚未清洗干净,每处扣100元; ④大理石地面要求做到无污垢、无污水积存,每发现一处扣100元; ⑤分类垃圾桶摆放不正确,破损的,或未加盖,每只扣100元。 | ||
7 | 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毁及自然损耗等现象应在二日内补足、修复(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一日内完成)。 | 环卫设施未要求及时补足、修复,每处扣100元。 | ||
8 | 配足、配齐必备的作业工具,保持性能良好、整洁有序,不得因缺少作业工具而影响或延误作业。 | 未能配足、配齐必备的作业工具,导致影响或延误作业,扣100元。 | ||
9 | 设备、设施有特别规范的,按规范操作、作业。 | 未按规范操作、作业,扣100元。 | ||
10 | 相关投诉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整改,无有责投诉、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 | ①市长热线电话受理、智慧城管、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问题,查证属实的,按以上规定扣款。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次扣,视情节严重按照规定的5-10倍扣款; ②市级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次扣5000—10000元; | ||
11 | 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等,应及时调派人员,无条件服从调度安排。 | 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等,不听指挥调度,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5000-10000元。 | ||
合 计 |
附件3:
嵊州市街道城区环卫保洁月度服务质量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目标任务 | 分值 | 考核部门 | 得分 |
1 | 日常工作质量 | 按照当月日常考核扣款每1万元(暂定,可作调整)折算扣考核分1分。 | 40 | 住建局、城投集团 | |
按照当月日常考核扣款每1万元(暂定,可作调整)折算扣考核分1分。 | 10 | 街道 | |||
2 | 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评工作 | 按要求完成复评任务,做好复评期间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由考核部门酌情打分。 | 10 | 住建局、城投集团、街道 | |
3 | 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工作 | 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做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由考核部门酌情打分。 | 10 | 住建局、城投集团、街道 | |
4 | 公众媒体 监督 | 被市级媒体论坛点名曝光或市领导批示批评的环境问题件,经核查属实并属于责任问题的,每发生一件扣2分。被绍兴、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批评的,视情节严重,按照2-5倍扣分。 | 10 | 住建局、城投集团、街道 | |
5 | 安全文明作业 | 企业或者作业人员私自向单位、商店、居民违规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发现一次扣2分。 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与人冲突等不文明行为,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 10 | 住建局、城投集团、街道 | |
6 | 内部管理 | 每月按照不少于总人数20%的比例,开展环卫作业人员作业技能、作业安全或垃圾分类等业务培训。视开展情况、参加人数、台账资料酌情扣分。 | 5 | 住建局、城投集团、街道 | |
每月按时支付作业工人工资,发现拖欠工资现象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住建局、城投集团、街道 | |||
7 | 加分项 | 工作情况和工作做法等被市级主流媒体报道或市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批示表扬的,经考核部门认定,每次加2分。被绍兴、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或领导批示表扬的,经考核部门认定,按照2-5倍加分。 | 10 | 住建局、城投集团、街道 |
嵊政办〔2022〕26号关于印发嵊州市城区“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签章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