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2-7354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5-17 15:05:54
有效性: 废止 发文字号:  嵊政办〔2022〕28号
文件统一编号: DSZD01-2022-0007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15:0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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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农村“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农村“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逐步推进城乡“一把扫帚”环卫保洁体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统筹、分步整合、市场竞争、管干分离”的原则,以“数字化、信息化、机械化”为手段,通过市场化运作,精细化考核,引导和培育市场主体参与环卫保洁工作,构建城乡环卫“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新格局,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和市民生活质量提高。

二、农村“一把扫帚”环卫保洁运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工作内容

农村“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实施范围为11个乡镇及所辖行政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集镇开放式公共场所(不包括商住、企业自主产权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包括路面、人行道、绿化带、公共厕所、公园、广场等,及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集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的清理、收集和转运工作。

2.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包括农村道路、河塘、公共场地、绿化带、公厕等保洁以及小广告清理等;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的清理、收集和转运工作。

3.乡镇根据综合性中转站的标准,新建或者改建垃圾中转站,在完成中转站建设后,将中转站一体纳入管理范围,负责对进入中转站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垃圾进入中转站后的转运、处置(中转站至处置终端),由市城投集团负责实施。

(二)分步整合

11个乡镇划分为三个片区,东片为黄泽镇、金庭镇、下王镇,北片为三界镇、仙岩镇,西片为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石璜镇、谷来镇、贵门乡。根据各乡镇原已签订保洁合同情况,分步推进,逐步实现全市同步整合。

1.整合计划

东片:金庭镇原北漳区块,由金庭镇政府参照全市统一标准招标选用合格的环卫企业,期限“2+1”(即:确定服务期限2年,若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环卫作业效果好,达到既定的评分标准,可续签1年),黄泽镇、下王镇2021年已完成招标,合同截止是2024年底,在2024年底合同期满,片区整合,黄泽镇、金庭镇、下王镇统一进行招标。

北片:待三界镇、仙岩镇现有合同到期,在2023年底片区整合,统一进行招标。

西片:除崇仁镇外,其他5个乡镇先行整合,统一进行招标。在2024年底崇仁镇合同到期后,片区整合,统一进行招标。

2.整合方式

各乡镇按照整合计划逐步将环卫保洁项目移交由市城投集团实施,由市城投集团代表各乡镇作为业主单位,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用合格投标企业,并与之签订合同。

本次招标年限采用3+2的模式。即:确定服务期限3年,若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环卫作业效果好,三年考核全部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的,可续签2年,续签年限内作业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招标时要科学严谨编制招标文件,合理测算经费,严格设置评标细则,并明确作业范围、作业标准、考核细则、退出机制。在招标时科学合理合法设计评标办法,提高准入门槛,增加技术分比重,避免低价恶意竞标(商务报价分为20%)。特别是要加强竞标公司实力、业绩、现代化作业能力、智能管理水平、商业信誉等方面资质的审核和评估,以确保值得托付。科学严谨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服务采购方和供应方权、责、利。保洁作业内容要量化,人员、设备配备、作业模式、环卫数字化、信息化、机械化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中标后,中标单位需缴纳三年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提供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担保。进场服务后前2个月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管理团队、作业人员、所需增加车辆设备全部到位,智慧环卫平台完成建设。

3.管理运行

中标环卫企业按照合同要求做好保洁人员、车辆设施配置和管理。各乡镇对环卫企业开展监督、管理、实行月度考核,每月对中标企业实行考核,考核分(总分200分)“优秀(≥180)、良好(160-180)、合格(120-160)、不合格(<120)”。对服务未达到优秀标准的,加大扣款力度;对于一年内累计三次月考核不合格的,市城投集团有权将中标企业清退出场,因此而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企业全部承担。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每月对乡镇人居环境整治和乡镇履行考核责任情况进行测评、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同时作为乡镇考核中标企业的重要依据。

4.经费保障与支付

农村“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经费由各乡镇予以保障。整合后,市城投集团根据合同和乡镇提供的考核结果、应扣款额清单,代结算支付月度服务费。乡镇根据年度总支付服务费一次性拨付给市城投集团。

(三)作业方式及标准

1.作业标准

集镇区域(包括镇政府)、工业园区、及行政村的村内道路(包括主干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房屋边坑及沟渠等)及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白色污染、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桶)及周边整洁,无污水、异味,无黑臭、垃圾的池塘、沟渠及其他水面,塘坡、岸可视范围内整洁,河道管理范围内无翻耕种植和畜禽养殖行为。确保公厕整体全天候清洁、无异味,设施运行正常,公厕外环境整洁有序。“四害”孳生阶段要及时杀虫灭蝇。公共区域无乱张贴、乱涂画。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等周边区域,无暴露垃圾、零星废弃物,无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杂物,无杂草丛生现象。对农村可回收利用再生资源,按照“两网融合”要求,及时进行回收。

2.作业方式

(1)时间要求:集镇区域及主要道路12小时保洁,行政村区域8小时保洁,普扫完成后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2)垃圾分类及垃圾收运: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农户生活垃圾、农村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采用桶装车转运和压缩车直运等方式实行分类收运。农户生活垃圾收集,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庄,采取上门收集和自主投放两种模式进行。自主投放的,由村民按照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分法”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对分类不准确的村民要及时进行劝导和指导;上门收集的,由上门收集人员在上门收集垃圾时,及时将投放不准确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实现垃圾就地准确分类投放。上门收集人员按照8 小时工作制进行作业,做到至少早晚两次上门收集,将垃圾收集至村集置点,动态巡回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实行定期专车收运。建筑垃圾按照木头类、石块类、大件类、其他类等由属地分类后,由专车收运。

(四)完善垃圾转运体系

1.合理配置农村垃圾收集桶。各乡镇要根据各村垃圾量和垃圾分类要求,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收集桶。

2.完善中转设施。各乡镇要按照一村一点、一镇一站的原则,建立村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转运点、镇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中转站。村庄规模较大的,应在村口便利位置建立垃圾集置点,要求地面硬化、通水通电、污水纳管。村内垃圾桶全部集中在集置点转运,垃圾收集车辆原则上不进村。各乡镇要新建或者改建综合性垃圾压缩中转站一个,要求交通便利、道路硬化,配有压缩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满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垃圾分类、车辆停放等功能需求和环保要求。

3.加强分类运输管理。建立健全定时、定点、定线的运输体系,确定每辆作业车辆的运输时间和线路,并向社会公布。通过检查考核、群众监督、执法保障等措施,严格执行分类运输,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实施全市农村“一把扫帚”环卫保洁,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公共推进。市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乡镇“一把扫帚”环卫保洁的整合工作,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环卫保洁等工作的检查考核;市建设局(市垃圾分类办)要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单位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考核,负责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维工作的指导,指导乡镇布置建设村垃圾集置点;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做好保洁服务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各乡镇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环卫企业的监督管理,做好垃圾中转站规划选址、政策处理和运维管理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考核

要立足长效、实效,坚持把监督考核工作抓紧抓实。市农业农村局要制定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和环卫保洁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月度测评、考核,并及时通报。各乡镇要根据《嵊州市农村环卫保洁质量标准(试行)》和《农村环卫保洁质量标准考核评分细则》加强对环卫保洁企业的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村级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月度检查考核,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实施奖惩管理,调动村级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工作保障

要加强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对加大对环卫保洁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经费及时支付。要加强执法保障,市综合执法局要在加大宣传发动的同时,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转运,垃圾分类等检查执法工作,对垃圾偷倒、乱倒等行为加强执法查处;市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涉及工业垃圾偷倒、乱倒污染环境行为的执法查处。要加强对环卫工人关心关爱。各乡镇要督促环卫企业提升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水平,保障作业人员高温费、福利费等,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充分发动社会机构参与环卫事业,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等系列关爱活动,不断提高环卫工人职业荣誉感。


附件:1.嵊州市农村环卫保洁质量标准(试行)

2.农村环卫保洁质量标准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嵊州市农村环卫保洁质量标准(试行)


一、时间要求

集镇区域及主要道路12小时保洁,行政村区域8小时保洁,普扫完成后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二、清扫保洁作业规范执行要求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1.质量标准:集镇区域(包括镇政府)、工业园区、及行政村的村内道路(包括主干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房屋边坑及沟渠等)及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白色污染、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桶)及周边整洁,无污水、异味;店面周边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油污、无积水。

2.人工清扫频率:保洁道路人员每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不少于2次,普扫完成后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3.不得漏扫、跳跃式清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垃圾不得扫入窨井、河道和倒入绿化带等。

4.垃圾必须分类入桶,随时清理垃圾桶周边的杂物,保证垃圾桶干净整洁。对垃圾桶的破损要及时上报。

5.对村落路边、道路、房屋边坑及沟边下的杂物、脏物、砖堆、土堆、淤泥、杂草等堆放废物进行清理、清运处理。

6.雨天应及时清扫落叶、清除积尘、推扫积水,清理下水道口的杂物,防止堵塞;冬季应及时铲除全线路面积雪、积冰,并排出路肩以外。

7.节假日、重大活动日等要安排足够的人员及车辆,保证所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特殊情况如垃圾溢出垃圾桶时需急派人员进行清扫,保证周边环境整洁。

8.如遇上级督导检查等特殊时段要积极应付,启动应急预案,调足力量,无条件增加保洁人数,延长作业时间,增加普扫次数,确保高质量的卫生环境,确保广大群众满意,圆满完成上级的任务,达标达效。

(二)河道作业标准

1.无黑臭、垃圾的池塘、沟渠及其他水面;水面无漂浮物、垃圾及阻水障碍物(包括动物尸体),塘坡、岸可视范围内整洁,无垃圾和堆积物。

2.水面保持清洁,不得有漂浮物,能见底的水体无沉积物,无观赏价值的水草必须及时清除。

3.河道管理范围内无翻耕种植和畜禽养殖行为。

(三)公厕清卫标准

1.管理制度落实

公厕清卫保洁,每座公厕必须每日巡回,做好相应公厕保洁记录,确保公厕整体全天候清洁、无异味。粪便污水应排入外排管道或经吸粪车转运至粪便处理中心处置,公厕化粪池每年必须疏通、清理,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化粪池、贮粪池无满溢问题,若发生满溢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公厕内的设施维护完好,如有破损应第一时间进行维修、更换。

2.保洁质量

公厕内无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无破损、无积尘、无杂物堆放,管理房(休息室)、工具间内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大、小便器清洁、无粪便污垢、无积粪、无堵塞、洁净见底;公厕外环境(有绿化带的以绿化带外围为界限,无绿化带的外墙起2.5米范围内)整洁有序,无垃圾、无粪便、无晾晒衣物、无杂物堆放。“四害”孳生阶段要及时杀虫灭蝇。

(四)清理作业标准

墙壁上、电线杆、灯箱广告、公交站台等处无乱张贴、乱涂画;户外小广告清理后不遗留明显痕迹;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户外小广告,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在指定的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等周边区域,无杂草丛生现象。

(五)绿化带、花坛保洁作业标准

清理死树、枯木、烂叶、杂草、抛洒物、影响美观的碎石碎砖,确保绿化带、花坛干净整洁。实行专人作业管理,定期浇水,并按照每条道路等级的绿化带、花坛保洁标准进行保洁,无暴露垃圾、零星废弃物,无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杂物。

(六)集镇区域及行政村主要道路扬尘治理的质量

集镇区域及行政村主要道路晴天抑尘车必须保证每天早晚各一次的洒水抑尘(冬季具体洒水情况视天气而定,夏季视天气情况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三、垃圾分类清运作业规范执行要求

垃圾收集设施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于各村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分类清运,对未正确分类的应当就地二次分拣后再清运。按照易腐和其他垃圾分类要求分类清运。垃圾站房、接驳点等环卫设施周边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及非生活垃圾采用单独密封车辆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地,或运到指定的专门终端处理中心。生活垃圾统一实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禁止自行简易填埋、焚烧,禁止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置场所。

四、垃圾分类收集作业规范执行要求

(一)垃圾分类宣传作业要求

按浙江省垃圾分类要求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每个自然村按照市里要求配备四分法点和二分法点,并定期维护。项目管理人员、上门收集人员等配合、协助政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上门派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垃圾分类指导书,指导村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投放,逐步帮助村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提高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性,促进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工作的高效运行,并做好垃圾分类台账。

(二)垃圾实地分类作业要求

农户生活垃圾收集,根据不同类型的村庄,采取上门收集和自主投放两种模式进行。自主投放的,由村民按照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分法”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对分类不准确的村民要及时进行劝导和指导;上门收集的,由上门收集人员在上门收集垃圾时,及时将投放不准确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实现垃圾就地准确分类投放。

(三)垃圾分类转运

上门收集人员按照8小时工作制进行作业,将垃圾收集至村集置点,做到至少早晚两次上门收集,动态巡回收集。

(四)再生资源的运营、管理、宣传

配备负责人对再生资源回收站及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点站点进行运营、管理及宣传,做好再生资源运营、管理、宣传等台账记录。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如遇上级检查、参观指导等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及时到场配合检查指导工作)。每个站点每季度须组织一场再生资源宣教活动。


附件2

农村环卫保洁质量标准考核评分细则

(供参考)

序号

项目分类

工作质量标准

评分内容

分值

111

1

清扫保洁

按照保洁管理作业指标要求落实保洁时间:

1.集镇区域及主要道路12小时保洁:

11月-4月每日上午7:30、下午14:00前完成普扫,5月-10月每日上午7:00、下午14:30前完成普扫,普扫完成后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2.行政村区域8小时保洁:5月-10月每日上午7:00、下午14:30前完成普扫,11月-4月每日上午7:30、下午14:00前完成普扫,普扫完成后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或作业途中脱岗,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0.2分,其中查到脱岗的每人次扣0.5分;

2.无拖欠工资情况,无因劳资纠纷引起的3人以上群体性上访情况。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的,每次扣5分。

10

全天普扫不少于2次,清扫做到“六无”,即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无沙子、砖头石块、无淤泥积水、无卫生死角、无树叶,路面净、路牙净、下水道进水口净、人行道树圈净、绿化隔离带及周围净。

1.路面垃圾(杂物)小堆、有暴露垃圾堆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2分;

2.规定时间内树圈有垃圾(杂物)的每处扣0.2分;

3.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发现有垃圾、杂草、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2分;

4.下水道进水口发现有垃圾、淤泥、树叶等的每处扣0.2分,导致下水道堵塞大面积积水的每处扣0.5分;

5.人行道板间及人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处有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2分;

6.人行道未普扫的视情节扣0.2—1分;

7.责任区域卫生死角未及时清除,出现垃圾堆积情况的,每查处一次扣0.5分。

15

不得漏扫、跳档式清扫,垃圾应归拢、归堆并清除彻底,垃圾不得扫入窖井、河道和倒入绿化带。

1.漏扫、跳档式清扫的每处扣0.2分;

2.垃圾清扫后未能随扫随畚的每处扣0.2分;

3.归堆垃圾清除不彻底的每处扣0.2分;

4.垃圾扫入窖井、河道、沟渠、绿化带的每处扣1分。

10

果壳箱及时清理、擦洗、上锁、维护,确保果壳箱的正常使用。

1.果壳箱不及时清理、擦洗,发现损坏不及时维修的,每只果壳箱扣0.2分;

2.若果壳箱失少不及时寻找上报,每少一只果壳箱扣0.5分;

3.若发现果壳箱不上锁的,每只扣0.2分;

5

村落路边、道路、房屋边坑及沟边下的清理、清运。

1.发现杂物、脏物、砖堆、土堆、淤泥、杂草等扣0.2分;

2.发现清运不及时的扣0.5分。

5

作业规范执行情况:道路保洁采用机扫和人工保洁相结合方式,机扫为主,人工为辅。按照保洁管理作业指标要求落实保洁时间:1.集镇区域及主要道路12小时保洁:11月-4月每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完成普扫,5月-10月每日上午7:30、下午14:30前完成普扫,普扫完成后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2.行政村区域8小时保洁:5月-10月每日上午7:30、下午14:30前完成普扫,11月-4月每日上午8:00、下午14:00前完成普扫,普扫完成后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1.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第一遍普扫任务的每个路段每次扣0.5分;

2.完成普扫的路段路面有垃圾每处扣0.5分;

3.整条路有2个以上路段未完成普扫的扣0.2-1分;

4.在巡回保洁时,垃圾滞留时间超过25分钟的每处扣0.2分。

5

清扫收集垃圾应集中倾倒在规定地点,不得焚烧垃圾、树叶。落叶旺季做到及时清扫,并按规定地点堆放和转运。道路、堤坝两侧视野范围内乱倒建筑垃圾、渣土须及时清除并倒入指定地点。

1.道路两侧视野范围内发现建筑垃圾、渣土及积存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扣0.2分;

2.落叶旺季未及时清扫树叶的每地段扣0.2分;

3.垃圾未集中倾倒在规定地点,乱倒或焚烧垃圾、树叶的每次扣1分。

15

2

河道、

水体保洁

1.按要求做到河道、池塘、沟渠及其他水面无漂浮物、垃圾及阻水障碍物,塘坡、岸及堤坝可视范围内整洁,无垃圾和堆积物。

2.水面保持清洁,不得有漂浮物,能见底的水体无沉积物,无观赏价值的水草等必须及时清除。

3.协助村开展河道、水库巡河工作,每月巡河率达100%,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村和镇政府,能整改的第一时间整改。

4.河道管理范围内无翻耕种植和畜禽养殖行为。

1.发现池塘、沟渠、河道水面的成片漂浮废弃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2分;

2.发现河中障碍物或水面有病死动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5分;

3.发现岸边树木成片废弃缠绕物的,每处扣0.2分;

4.发现河岸成堆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

5.发现河道倾倒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

6.每月巡河未达100%的扣1分。

20

3

公厕保洁

1.公厕必须每日保洁3次以上,做好相应公厕保洁记录。

2.粪便污水应排入外排管道或经吸粪车转运至粪便处理中心处置,公厕化粪池每年必须疏通、清理,转运作业时,粪便不得污染水体和作业场地。

3.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应保持整洁,地面无粪迹、垃圾、污水、恶臭。

4.公厕设施应完好,无缺失和破损。

5.公厕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1.未在保洁时间内落实保洁的每座扣0.5分/次;

2.未做好公厕保洁记录的每座扣0.5分/次;

3.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地面有粪迹、垃圾、污水、恶臭、蝇蛆的每项扣1分/次;

4.污水和排污管道堵塞未及时疏通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扣0.5分/次;

5.公厕设施缺失和破损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每项扣0.5分/次;

6.公厕外(周围)2.5米范围内有垃圾未及时清理的扣0.5分。

20

按照统一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牌,内容包括公厕名称、管理制度、管理单位、保洁员姓名、监督电话等信息。

1.公厕管理制度牌缺失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

2.制度牌、管理牌内容不准确、缺项未及时上报的扣0.5分。

公厕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和隔板无污迹、蛛网,公厕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和隔板无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无破损。内外墙、门窗、洗手池台面、洗手池、隔板、上下水管、镜子等无积尘,厕所内无杂物堆放,公厕通道地面清洁无污迹、积水,管理房(休息室)、工具间内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

1.天花板、内外墙面、门窗和隔板破损未及时上报修理的每项扣0.5分/次;

2.内外墙、门窗、洗手池台面、洗手池、隔板、上下水管、镜子等有积尘的每项扣0.2分/次;

3.厕所内堆放杂物每项扣0.2分;

4.公厕通道地面不洁、湿滑积水每项扣0.5分/次;

5.因保洁不到位造成如厕人员滑到的扣1分;

6.管理房(休息室)、工具间环境不洁0.2分/次。

大便厕位内地面、大便器清洁、无粪便污垢、无积粪、无堵塞、洁净见底。小便器清洁无水锈、尿垢、垃圾,无明显臭味,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1.大便厕位内地面,大便器不洁每处扣0.5分/次;

2.大便槽两侧、槽内有积粪扣0.2分/次;

3.造成堵塞的扣0.5分/次。小便器(槽)有水锈、尿垢及垃圾的每处扣0.2分/次;

4.有明显臭味每次扣0.2分;

5.沟眼、管道堵塞未及时疏通每次扣0.5分。

4

分类收运

1.按要求及时做好清运工作。垃圾桶每日按时清运,无积存垃圾、无垃圾满溢,并巡回检查,发现满溢及时清理。

2.清运内容包括日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等。

1.上午10点前未完成第一次清运的,每处扣0.2分;

2.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满溢,清运不及时,未做到日产日清的,每处扣0.5分;

3.镇域范围内发现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等应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15

1.垃圾收集清运车辆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车辆,收集清运专用车整洁无破损、满溢,每天至少清洗一次,垃圾车辆外貌整洁,标识规范,统一编号,性能良好,密闭运输,车体外无悬挂物。

2.垃圾必须分类后清运至各乡、镇中转站。

1.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查处一次扣1分;

2.垃圾车辆外貌脏乱、存在破损或有悬挂物的,每查处一次扣0.2分;

3.车辆清运过程中,存在污水滴漏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垃圾未分类清运至中转站直接扣2分。

15

1.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清运,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装修垃圾等实行单独分类运输,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运输车辆。

2.垃圾上门收集时,发现村民垃圾分类不准确,需进行二次分拣,重新分类后再分类清运。

3每个上门收集员上门收集户数率不低于基准率230户。

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

5.每个行政村按照市里要求配备四分法点和二分法点,并定期维护。

1.存在垃圾混装清运的每次扣1分。

2.随机检查发现没有进行二次分拣的每次扣1分;

3.上门收集率低于基准率80%扣1分,低于60%的扣2分,低于50%的扣5分;

4.每月随机检查村级办公场所,分类投放正确率未达到90%的,扣1分;

5.四分法点和二分法点配备不齐全未及时上报的,每少一处扣1分。

15

5

分类宣教

1.对辖区内的农户进行逐村逐户开展垃圾分类上门宣教,每个月每个村至少开展一场次的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2.每月对保洁员、上门收集员等所有一线作业员工经常性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培训,并做好宣传和培训台账。

3.每个月随机走访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20户(重点检查厨房垃圾分类情况),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垃圾分类智慧运营平台要确保正常使用,及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1.每个月每个村随机询问5位村民,引导村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不到位的扣1分;

2.没有做好每月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培训、做好宣传和培训台账的扣1分;

3.每月随机走访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20户(入户检查为主,重点检查厨房垃圾分类情况)分类投放正确率未达到90%的每村扣1分;

4.平台信息采集不全,使用不正常,数据汇总不及时的,按情节扣1-5分。

10

6

设施维护

1.垃圾桶及时清理、擦洗、维护,确保垃圾桶的正常使用,垃圾桶点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清洁,无污水,垃圾桶盖常闭;

2.一体式垃圾分类智能设备要正常运行和维护。

1.垃圾桶桶身未及时清洗干净每只扣0.5分;

2.垃圾桶点位周边未扫干净的每处扣0.5分;

3.垃圾桶桶盖未盖,每个点位扣0.2分;

3.未按照要求设置二分点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垃圾桶因清运人员人为故意损坏的每只扣1分;

5. 一体式垃圾分类智能设备未正常运维的,每台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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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劳

动纪律

清扫保洁员及收集员上岗须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穿安全反光黄背心和戴反光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强化作业规范,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有责安全事故事件。

1.作业时未按规定着安全反光黄背心的每人次扣0.2分;

2.上下班不佩证上岗的每人次扣0.2分;

3.一旦发生环卫工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发生有责死亡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的,扣5分。有责伤人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及以上的,扣3分。有责事故,扣1分。瞒报、谎报的加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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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监督

公共监督处理情况:环卫保洁及垃圾分类、清运投诉(含市长热线、电话投诉、信访、数字城管、领导交办等)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无有责投诉事件发生。

市长热线电话受理、数字城管、领导交办、市民投诉等经查属实有责切未及时处理的每件问题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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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并视情及时启动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需要集中时的具体位置另行通知),并根据应急命令决定早到和离岗,或使用必须机械设备。

1.被乡镇、市级领导发现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次分别扣1分、3分;

2.被嵊州市督查部门、绍兴市级督查部门督办到的问题的每次分别扣1分、3分;

3.媒体曝光:被嵊州市级、绍兴市级、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反面典型曝光属主要责任的每次分别扣1分、3分、5分;

4.不听指挥调度、重大活动或重大突击任务(如突击工作任务)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相应工作的每件次扣4-10分(经领导审批执行)。

倒扣分

嵊政办〔2022〕28号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一把扫帚”环卫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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