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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014B/2023-738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2-13 09:58:56

关于征求《关于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的若干实施意见》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09:58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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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市特色小吃产业,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的若干实施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有意见反馈,请于2月22日前反馈市商务局:0575-83181055


关于《关于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的若干实施意见》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自2023年2月16日起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网址链接http://www.szzj.gov.cn/art/2023/2/13/art_1530087_59042425.html,截止反馈时间2023年2月22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网上反馈意见。


关于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共同富裕

若干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发展我市特色小吃产业,是实现农产品转化升值的重要路径,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乡愁文化的重要载体,对于满足民需、改善民生、促进消费,提升区域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嵊州小吃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助推共同富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共同富裕战略总体部署要求,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产业发展与品质提升相结合、创新引领与开放合作相结合,注重统筹规划、产业联动、文旅融合、特色发展,着力推进品牌化、标准化、产业化建设,做大做强嵊州小吃产业,为高水平“三个嵊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突出品牌发展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小吃发展规划,统筹品牌发展。加强产业融合,与农业、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快发展步伐。加强品牌培育,积极推进商标注册,注重传统文化元素在品牌宣传中的应用,努力打造企业品牌和地域品牌,不断增强嵊州小吃的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突出“嵊州标准”结合我市农业产业特点,支持小吃企业建立小吃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构建从田间到餐桌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嵊州小吃优质原辅料供应体系。发布包括食材、配料、制作技术、运输保存在内的嵊州小吃生产制作标准,在小吃行业中倡导和使用“嵊州标准”,支持制定高规格企业标准。加强传承创新,开发利用传统经典配方、生产工艺、制作方式,着力保持产品历史特色,挖掘好传统“乡愁”味道。

(三)突出产业规模结合嵊州小吃目前发展需求,加快小吃产业化生产步伐,发挥嵊州人文优势,形成集展示、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嵊州小吃产业化园区。鼓励企业在保持嵊州小吃口味不变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化生产,开发嵊州小吃的方便食品、冷冻食品,推进专业市场和加工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嵊州小吃”向“嵊州早餐”提升,成为全省“百县千碗”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主要任务

通过“七个一”工程的实施,力争到2025年底,培育100家小吃企业,实现年产值市外100亿、市内100亿“双百亿”目标把嵊州建设成为共同富裕先进县市、乡愁经济发展示范县市、地方小吃文化发展样板县市

1.打造一个数字化平台。实施嵊州小吃共富数字化改革,打造嵊州小吃创业服务平台,构建政务、从业者、金融机构三方联通渠道,形成多跨协同场景,推进嵊州小吃的产业发展。延伸探索建立小吃推广平台,依托省内外优质媒介,借势“一带一路”倡议、中欧商贸协会、友好城市结对等,开展嵊州小吃的营销推广。该项目建设资金和推介经费由商旅集团承担,项目建成后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运于平台的推广维护。(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商旅集团

2.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对纳入产品统标的生产企业,年纳税销售额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鼓励企业技术投入,对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15%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扶持不超过1500万元。对主营嵊州小吃(且注册地在嵊州)的餐饮企业,年纳税销售首次达到200万元、500万、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税务

3.推进一批嵊州小吃产业园。支持小吃产业园区建设,今年首先在三江街道、甘霖镇、黄泽镇各规划建设一个嵊州小吃产业园,对当年新增省级认定小微园区,三星、四星、五星级小微企业园、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奖励园区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对当年晋级的小微企业园实施晋级差额奖励。加快推进数字化示范园区建设,对当年列入绍兴市级建设年度计划并完成项目建设的,按软硬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园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新增认定为绍兴市级、省级数字化示范园区的,每个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同一园区省、绍兴市同年认定的就高奖励。鼓励园区特色化发展,对当年新增认定为绍兴市级特色产业园区的,奖励20万元。产业园入驻小吃企业,前三年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80%奖励企业支持其进一步发展;对以租赁形式入驻产业园的小吃企业,前三年按租金额80%实行财政补助。(责任单位:经信局、三江街道、甘霖镇、黄泽镇、商务局)

4.发布一套行业标准。推进产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嵊州小吃门店食品制作、服务规范和管理标准,制订生产企业的包装标准、质量标准和规范化工艺流程等,以标准化促进生产规范化。“小笼包、炒榨面、炒年糕”技术标准为主,得到省级认可作为专项技术鉴定标准的,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小笼包、年糕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HACCP、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规范化水平,对新通过HACCP、ISO22000等体系认证的企业每家补助3万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5.培训一批高层次人才。推进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向嵊州小吃生产经营主体延伸,培养一批综合管理型、工匠型、领军型人才。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利用农业、餐饮等培训教育资源,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学习生产技术、操作工艺、经营管理等知识。每年举办不少于10期,培训总人数500人以上。完成相应培训任务的给予培训机构一次性5万元补助。积极推进嵊州小吃名店、名师、名品工程 对获得当年度省级及以上名店、名师、名品的,给予3000元奖励,对获得当年度国家级及以上名店、名师、名品的,给予1万元奖励。加强教材和课程制定,整合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资源编写“嵊州小吃”制作、经营相关教材,并推动在省内职业技术学院和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开设“嵊州小吃”课程。(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商务局

6.举办一系列活动。打造“名节(会)”,持续办好“中国嵊州小吃文化旅游节”,探索创新办会模式,鼓励各乡镇(街道)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美食节会。积极组织参与重大活动保障,支持企业参加农业、食品博览会、展销会等,全方位做好品牌推广。对当年度组织开展的嵊州小吃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全国小吃品牌创建工作,按实给予承办方全额补助。对以推广为目的,进驻政府食堂、重点高校、5A级景区、机场和高铁服务区等重点场所“嵊州小吃”品牌企业或门店,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进驻浙江省政府机关食堂、亚运会组委会食堂的,按照一年一次性20万元给予补助(不满一年的按月比例给予补助)。借势友好城市、融媒体平台优势,由商务局审核认可组织开展的嵊州小吃营销推广活动,按实给予承办方全额补助。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商务局

7.开展一场大统标。积极注册地理商标,对申报“嵊州小吃”集体商标的单位,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给予10万元补助。继续由商集团组织实施全国统标工程,对通过验收的标准店(特色店)、品牌店分别给予统标企业每家0.2万元、1.2万元的补助;对通过验收的在嵊州、杭州、上海、北京主城区开设的嵊州小吃旗舰店(城市窗口店)按照当年房租的 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补助,对通过验收的在其他城市主城区开设的嵊州小吃旗舰店(城市窗口店)按照当年房租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补助由统标单位统一申请。市小吃行业协会要全面参与标准制订、企业指导、统标验收工作;要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个性化服务。对完成年度统标验收工作的,一次性给予小吃协会30万元补助,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相应扣除,主要用于统标工作发生的办公经费。责任单位:商旅集团、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嵊州小吃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产业发展的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嵊州小吃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监督、推进等工作。要加强小吃办力量配备,落实专职人员编制,集中精力做好小吃发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强化服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工作推进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有条件的要推进特色创建。

(二)强化政策扶持。以嵊州小吃技艺研究、品牌推广、食材供给、配送物流、创业实训等为重点,出台嵊州小吃产业发展专项政策,引导鼓励创业创新。强化财政保障,每年安排资金积极进行“普惠金融+产业振兴+富民创业”的有益探索,强化金融支持,为嵊州小吃从业人员提供贷款、消费、理财等多项服务。

(三)强化宣传推广。统一实施嵊州小吃品牌体系建设,开展历史、文化、品牌、产品的宣传推介。每年安排“嵊州小吃”推介资金,对当年度组织开展的嵊州小吃品牌宣传推介、营销推广等活动给予补助。采用新闻报道、广告宣传、举办节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嵊州小吃。进一步深化小吃文化内涵,继续推进小吃统标工程,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进一步推动嵊州小吃品牌走向世界。

附件:嵊州小吃发展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附件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市府办:主要负责对嵊州小吃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

组织部:负责嵊州小吃各类人才的引进、培育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嵊州小吃报道和广告宣传、新闻发布工作;配合做好嵊州小吃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工商联:负责各地商会与嵊州小吃的沟通联络工作。

教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嵊州小吃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规范嵊州小吃产业相关语言文字。

公安局:维护嵊州小吃各类活动现场的秩序,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司法局:为嵊州小吃行业推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

财政局:负责将嵊州小吃相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好相关扶持政策资金的拨付,确保嵊州小吃宣传、人员培训、行业发展等工作需要。

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嵊州小吃从业人员的培训及社会保障工作。

住建局:负责嵊州小吃店招牌设置的审批及城市建设需要统筹、协调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企业参加省农博会等活动,利用农业资源加强技术培训,促进农民增收。

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嵊州小吃各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嵊州小吃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管理。

文广旅游局:负责指导嵊州小吃文艺创作,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嵊州小吃文化的发展;管理嵊州小吃重大文化活动;负责结合嵊州小吃,统筹协调城乡旅游经济发展;做好嵊州小吃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推荐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协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嵊州小吃引起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

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嵊州小吃商标的注册,开展侵权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仿冒嵊州小吃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以及违法宣传广告行为;做好嵊州小吃行业饮食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嵊州小吃各类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指导。

金融办:负责金融支持,为嵊州小吃从业人员提供贷款、消费、理财等多项服务。

综合执法局:负责嵊州小吃店招牌设置的协调;负责指导督促属地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的小吃店出现的油烟、噪声、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对流动小吃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嵊州小吃环保审批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因环境污染导致小吃突发事件的环境控制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嵊州小吃报道和广告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大力宣传、普及嵊州小吃的历史和特色。

集团:负责小吃平台和推广的资金保障,推进嵊州小吃区域商标的注册做好嵊州小吃的市场化运作和策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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