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队),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文件要求,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对截至2023年4月底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日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文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编号
崇仁镇村级工程决策程序和审批办法
崇政〔2022〕3号
DSZD99E-202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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