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3-78342 | 主题分类: | 银行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09-22 09:46:00 |
有效性: | 废止 | 发文字号: | 嵊政办〔2023〕80号 |
文件统一编号: | DSZD01-2023-0020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鼓励上市公司多渠道开展融资,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中关于“再融资奖励”的条款,作如下修订:
上市公司实现股权再融资或以发行可转债形式再融资的,按净融资额的2‰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可转债在办理转股手续后,不再以股权再融资名义进行奖励。
其余内容不作修改。本修订政策中奖补的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截止时间与《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嵊政办〔2023〕12号)保持一致。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政办〔2023〕80号关于修订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签章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