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5-6678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5-04-10 16:12:38 |
《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富乐嵊州若干政策意见(2025年度修订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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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家传统特色小吃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嵊州小吃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精神,力争到2025年底培育100家小吃企业,实现年产值市外100亿元、市内100亿元“双百亿”目标,促进嵊州小吃产业形成全产业链体系发展,成为我市县域共富标志性成果。根据2024年度嵊州小吃行业发展实际和企业需求,为进一步加快嵊州小吃产业发展,推动富乐嵊州建设,现对《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富乐嵊州若干政策意见(2024年度修订版)》(嵊政办〔2024〕34号)进行部分修订。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以往嵊州小吃发展专项政策,我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于1月上旬启动工作调研、政策起草等工作,于1月15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于1月15日至23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我局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对政策进行集体讨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文件共10条政策奖励措施:1.支持培育旗舰、连锁门店;2.支持场所进驻;3.支持品牌推广;4.支持规范经营;5.支持设备投入;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7.支持培育小吃产业园;8.支持企业营销拓市;9.支持嵊州小吃出海;10.支持行业人才培训。明确原《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富乐嵊州若干政策意见(2024年度修订版)》(嵊政办〔2024〕34号)即行废止。 四、新旧政策差异 1.鼓励品牌推广(第三条) 新增“对在机场、高铁站、高速服务区等重要场景或媒体开展企业品牌推广”的补助。 2.鼓励规范经营(第四条) 一是新增“对当年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和低价无序竞争监督抽检不合格达2批次及以上的,不予享受本年度小吃产业补助政策”。二是新增“对使用‘小笼码’并连续保持绿码一年度的小笼包生产企业”的补助。三是新增“对协助完成行业监测工作任务的小笼包企业联合会,给予10万元补助”。 3.鼓励做大做强(第六条、第七条) 一是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中加大亿元企业培育。二是新增“对当年度GMV超过200亿元的国内知名零售平台企业,在嵊注册成立子公司开展嵊州小吃业务”的相关补助。三是在第七条“支持培育小吃产业园”中新增“园区外企业当年度销售额达到 1 亿元以上且升规的,享受小吃产业园房租政策”。 4.鼓励直播带货(第八条) 在线上营销费补助中新增“含MCN代理机构”。 5.鼓励小吃出海(第九条) 新增第十条“支持嵊州小吃出海”。 6.鼓励人才培训(第十条) 一是“支持行业人才培训”中,新增“鼓励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开设面点师、糕点师等小吃专业技术培训班。”二是将原有相关条款修改为“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大规模从业人员培训”。 五、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嵊州市商务局 解 读 人:张军荣 袁利安 联系电话:83337878 830223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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