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5-6678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公开日期: 2025-04-10 15:06:35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嵊政办〔2025〕18号
文件统一编号: DSZD01-2025-0008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富乐嵊州若干政策意见(2025年度修订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15:06
信息来源: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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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扶持小吃产业发展 助推富乐嵊州若干政策意见2025年度修订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2       

(此件公开发布)

 

扶持小吃产业发展  助推富乐嵊州

若干政策意见2025年度修订版

 

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年产值“双百亿”目标,促进嵊州小吃产业形成全产业链体系发展,成为我市县域共富标志性成果。根据2024度嵊州小吃行业发展实际和企业需求,为进一步加快嵊州小吃产业发展,推动富乐嵊州建设,现对《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富乐嵊州若干政策意见》(嵊政办〔202434)进行部分修订,意见如下:

1.支持培育旗舰、连锁门店。对在副省级以上和省会城市及绍兴本地区新开设并经商务部门报备的嵊州小吃旗舰店城市窗口店正常经营且验收合格的照当年度房租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副省级以上和省会城市及绍兴本地区开设以嵊州小吃为主的企业品牌店3家以上、且在嵊上限纳统的商贸连锁企业含餐饮,直营店或加盟店店中店面积100平方以下的,按3万元/家给予补助面积100平方以上的,按10万元/家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场所进驻。对进驻重点高校、5A级景区、机场、高铁站和高速服务区等重点场所“嵊州小吃”智能售货机、档口、门店等多种业态,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个点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进驻地市厅级、省级或国家部委机关食堂的分别按照每年一次性5万元、15万元给予补不满一年的按月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支持品牌推广。积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新申报嵊州小吃”“嵊州小笼包”集体商标的单位依据商标注册证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对协助完成年度统标、推介活动、行业统计等工作任务的小吃协会,给予30万元补助,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相应扣除。对当年度经商务部门认可组织开展的嵊州小吃品牌宣传推介等活动包括短视频矩阵运营、美食特种兵等各类宣传及线下推介活动按实给予承办方全额补助总计不超过150万元。对在机场、高铁站、高速服务区等重要场景或媒体开展企业品牌推广的,按实际投入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争创荣誉对获得各类绍兴市级、省级及国家级荣誉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和1万元奖励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

4.支持规范经营。对当年度新获得SC食品生产许可证认证且实际运营的小吃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通过HACCPISO22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通过HALAL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通过环评、能评审批的小吃生产企业每项奖励5万元。建立全链条可追溯的品质管控体系,对使用“小笼码”并连续保持绿码一年度的小笼包生产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对当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和低价无序竞争监督抽检不合格达1批次及以上的,不予享受本年度小吃产业补助政策。对协助完成行业监测工作任务的小笼包企业联合会,给予10万元补助,未完成全年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相应扣除。

5.支持设备投入。对当年度实际生产和冷链设备包括车间辅助、净化、污水处理等食品生产用房所需设备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小吃企业按设备投入费用1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6.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升规上限的小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升规的按当年度年销售额再给予同步奖励,即每达到1000万元(含升规销售额),奖励1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已升规且正增长的小吃企业,同等享受上述销售额奖励。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且升规上限的企业,额外奖励50万元。对当年度GMV超过200亿元的国内知名零售平台企业,在嵊注册成立子公司开展嵊州小吃业务且上限纳统,子公司当年度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1%给予奖励,单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7.支持培育小吃产业园。对入驻小吃产业园产业园认定标准另行制定的小吃企业前三年租金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定比例补助。补助标准为城区产业园第一层15/平方/第二层及以上10/平方/其他中心镇产业园第一层10/平方/第二层及以上5/平方/月。入驻企业升规后给予全额享受上述房租补助政策升规前按入驻时间给予减半享受。园区外企业当年度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且升规的,享受小吃产业园房租政策。补助金额不得超过租金总额。

8.支持企业营销拓市。对通过电商平台、自建平台、直播MCN代理机构等各种数字化路径开展线上销售并已升规上限的小吃企业给予营销费用5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小吃企业参加国内食品预制菜等各类展会列入年度重点展会的给予展位费100%补助对参加非重点展会但经商务部门报备认可的给予展位费50%补助每次展会最多补助3个标准摊位9/50㎡光地单个展会最高补助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支持嵊州小吃出海。小吃企业参加境外食品预制菜等各类展会的给予展位费100%补助单个展会最高补助10万元。小吃企业派人到境外参展的按美洲、非洲、欧洲,亚洲、大洋洲港澳台3个类别分别给予每次1.2万元、0.8万元、0.4万元的人员费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小吃企业开展境外认证的,按实际费用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小吃企业在境外开设门店,经商务部门报备、正常经营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当年房租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吃企业开展跨境电商销售的,享受我市跨境电商政策。

10.支持行业人才培训。鼓励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开设面点师、糕点师等专业技术培训班,每开设一个班级,给予补助5万元,单个学校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大规模从业人员培训,对培训合格并推荐上岗就业或开展创业的,每完成1人给予800元补助,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组织职工参加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现代经营管理培训的小吃企业,按培训机构收取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其他事项:

1.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按上级政策执行。政策中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不足则按比例递减。原《扶持小吃产业发展、助推富乐嵊州若干政策意见2024年度修订版嵊政办〔202434即行废止。

2.因食品安全、逃税骗税、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予享受政策。

3.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扶持条款可就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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